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东川新山金矿尾矿库
发布时间:2025-03-1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东川新山金矿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介: | |
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东川新山金矿尾矿库(以下简称“东川新山金矿尾矿库”)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播卡村播卡后山北面的沟谷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3°01′45″~103°02′01″,北纬26°26′02″~26°26′15″。播卡村位于东川区的北侧,距东川区驻地约70km,距云南省省会—昆明市约240km,有东川~播卡公路相通,交通较方便。设计总坝高44m,有效库容量约32.56万m3,为四等库。该尾矿库于2022年3月23日由昆明市应急管理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15年7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78号修订实施)、《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修正)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的要求,受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东川新山金矿尾矿库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安全现状评价过程:成立了评价组开展工作,对该尾矿库进行了现场调研和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开展了该尾矿库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进行了评价单元划分、评价方法选择;采用可靠、适用的评价技术对该尾矿库生产运行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得出评价结论。最后,完成《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东川新山金矿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提供依据。 在进行评价和编写评价报告的过程中,得到了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同时报告中也引用了前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和技术资料,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钱局东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钱局东、吴映琴、吴华 |
报告审核人: | 郑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钱局东、吴映琴、吴华、许玉才、黄伯扬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钱局东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钱局东、吴华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5.1;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报告: | |
东川新山金矿尾矿库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播卡村播卡后山北面的沟谷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3°01′45″~103°02′01″,北纬26°26′02″~26°26′15″。播卡村位于东川区的北侧,距东川区驻地约70km,距云南省省会—昆明市约240km,有东川~播卡公路相通,播卡村到尾矿库有简易乡村公路(土路)相连,可通行拖拉机和小型货车,交通较方便。 1、营业执照 名 称: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注 册 号:915300007452601064 住 所: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九寰大道商铺19-3-101、20-3-101 法定代表人:陈诗太 注册资本:406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经营范围:在合作公司勘查许可证及采矿证所规定的区域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及选冶;矿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证机关: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证日期:2016年6月27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 单位名称: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东川新山金矿尾矿库 编 号:(昆)FM安许证字[FM05301132019032100000020] 主要负责人:陈诗太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九寰大道商铺19-3-101、20-3-101 经济类型:中外合资 许可范围:尾矿库运行 有 效 期:2022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 发证机关: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发证日期:2022年3月23日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溃坝、洪水漫顶、结构破坏、渗流破坏、管涌、坝体失稳、高处坠落、淹溺、触电等。 评价结论: 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东川新山金矿尾矿库,自2022年3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尾矿库运行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通过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尾矿库各系统(包括尾矿坝、防洪系统、监测系统、辅助设施、个体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及安全管理等)均符合初步设计(包括整改设计)、安全专篇、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要求,运行正常;企业建立有尾矿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为从业人员办理了工伤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经过演练并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为从业人员提供了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尾矿工等均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综合对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东川新山金矿尾矿库各单元的分析和评价结论,评价组认为: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东川新山金矿尾矿库为正常库,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具备继续生产运行的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5年3月14日 |
1终稿-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东川新山金矿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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