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大广高速南康北服务区西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6-08-1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大广高速南康北服务区西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介: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大广高速南康北服务区西加油站成立于2015年3月20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广高速南康北服务区西区内,法定代表人为金富斌。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燃气经营,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等。 南康北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加油站)西区加油站最早成立于于2015年3月,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 该加油站原名“大广高速公路南康停车区西区加油站”,后因南康停车区西区改扩建为南康北服务区西区,该加油站同时更名为“大广高速公路南康北服务区西区加油站”,2022年因提质升级需要对服务区加油站进行改扩建,经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申请,进行了南康北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加油站)西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该加油站于2023年3月由江西伟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康北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加油站)西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3年6月由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康北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加油站)西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2024年9月25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有关安全距离数据存在异常的告知函》,经设计、评价单位排查后,于2024年9月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了《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康北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加油站)西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该加油站于2023年9月18日取得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36079813202600011),有效期至2026年9月17日,许可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经营方式:加油站。于2025年10月24日取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虔0431号),有效期:2023年7月25日至2028年7月24日。 该加油站内设有5个油罐和1台5m3尿素水溶液储罐,5个油罐分别为容积30m3的92#汽油埋地储罐1个、容积50m3的92#汽油埋地储罐1个、容积50m3的95#汽油埋地储罐1个、容积50m3的0#柴油埋地储罐2个,油罐总容积180m3(柴油容积折半计入),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中对加油站等级的划分,该加油站经营规模为一级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大广高速南康北服务区西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为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调整,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6年第3号新增)辨识,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规定,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规定,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3号令,[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2015年79号令修改)的规定和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下发的《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所有经营成品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须申请延期换证,必须经过安全评价,换发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该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于2026年9月17日到期,应在完成安全评价后方可申请换发新证。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 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 强、钟 搏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郑 强、林大建、钟 搏、谢寒梅、王 波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钟搏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6年7月4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
评价对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大广高速南康北服务区西加油站 评价范围:本次安全评价仅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大广高速南康北服务区西加油站经营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包括证照文书、安全管理、从业人员要求、选址及站内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和紧急切断系统、建(构)筑物和绿化等方面的安全现状条件进行评价。该站的主要建构物有:油罐区(2个50m3的0#柴油罐,1个30m3的92#汽油罐、1个50m3的92#汽油罐、1个50m3的95#汽油罐、1个5m3的尿素水溶液储罐);加油区(罩棚一座,罩棚底下设3台6枪4油品和1台4枪4油品加油机和3台尿素加注机);站房(包含便利店、办公室、值班室、配电间、设备间等)。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大广高速南康北服务区西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布置得当,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该加油站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情况较好,满足安全经营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的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大广高速南康北服务区西加油站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其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6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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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大广高速南康北服务区西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