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中义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6-07-1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乐平市中义加油站 | ||
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简介: | |||
乐平市中义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站内建筑、设备为自有,设有3个埋地卧式双层储罐,其中30m³的0#柴油储罐2个、30m³的92#汽油储罐1个、30m³的95#汽油储罐1个,总容积为120m³,(柴油折半)折算后容积为90m3,为三级加油站。 加油站已取得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景危化经字[2023]000047号,有效期至2026年9月10日,许可范围:汽油、柴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645号修订))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5、79号令)的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受乐平市中义加油站的委托,我中心组织安全评价人员,针对该加油站经营、储存场所、经营条件、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方面进行检查评价,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国家安监总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等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标准的要求编制本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强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景龙 |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李景龙、朱世斌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黄伯扬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6.3.1-2026.7.13;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本站油罐区内设有4个埋地卧式双层储罐,其中30m³的0#柴油储罐2个、30m³的92#汽油储罐1个、30m³的95#汽油储罐1个,总容积为120m³,(柴油折半)折算后容积为90m3,为三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已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件有: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81314634604Q),详见附件。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景-0060号),有效期至2029年1月25日,详见附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赣景危化经字[2023]000047号,有效期至2026年9月10日,详见附件。 《土地租赁协议》,详见附件。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乐公消验字[2018]第8号),详见附件 加油站周边环境情况如下: 东面为厂区宿舍楼(三类保护物)、一条10kv架空电力线(杆高12m);南面为玻璃加工厂房(丁类),距埋地储罐22.8m,有一室外变压器,距最近油罐17.7m;西面为玻璃加工厂房(丁类),北面为S306省道路(总图为307省道),道路对面为空地,路边有一条东西走向的架空通讯线。 评价结论 1、该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三级加油站; 2、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该加油站加油区、油罐区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该加油站危险度评价,油罐区为低度危险。同时加油站设置了液位监控仪、泄漏检测仪等安全设施,危险性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4、由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的评价结果可以看出,该加油站在油罐区和卸油作业和加油区作业中存在一般危险。 5、该加油站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该加油站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7、该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齐全,执行情况良好,可以满足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综合所述:该加油站达到安全生产经营的标准,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安全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6.7.13 | ||
现场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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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已排)(终稿)乐平市中义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