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虹润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
信用代码:91360942575423361XX
法人代表:李铁斌
注册资本:27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江西省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
占地面积:66666.6m2(约100亩)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0]0605号
许可范围:3000t/a氯磺化聚乙烯、9000t/a盐酸
许可日期:2014年1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
评价目的:
本评价以实现系统安全为目的,针对系统、工程(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总体或局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价。通过安全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对系统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考核、评价江西虹润化工有限公司为保障安全运行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完备性、科学性、有效性,以判定其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项安全条件。与此同时,安全评价报告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项目安全状况进行审查的依据,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依法延期许可的重要参考依据。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项目的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一)主要危险化学品物质情况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之中,本公司生产工艺过程中涉及原材料主要有二氯甲烷(有机溶剂)、环氧树脂(公司提供其物质使用鉴定闪点为大于80℃,见附件属非危化品资料)、液氯、聚乙烯、二氧化硫、偶氮二异丁腈(发泡剂)、氢氧化钠、氮气(保护气体),生产的产品为氯磺化聚乙烯和副产盐酸。
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本公司涉及的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3、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的规定,本公司未涉及有易制爆化学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本公司未涉及有监控化学品。
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规定,本公司涉及的液氯、二氧化硫、偶氮二异丁腈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物质。
(二)危险源场所辨识结果
1、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本公司涉及有氯化合成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
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的规定,生产中的物料环氧树脂、偶氮二异丁腈存在可燃烧性,一般无爆炸危险。但是,生产中反应进行过程的可燃液体的蒸汽或薄务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故工艺反应釜装置区边缘外4.5m内,放散管管口或最高的装置以上7.5m内的范围为爆炸危险环境2区。另外,原料聚乙烯属ⅢB级为非导电性粉尘;燃料煤属ⅢC级为非导电性粉尘,分别以其建筑物内部范围为爆炸危险环境22区。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辩识,本公司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三级范围。
公司的危险因素以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害、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为主,主要有害因素包括毒物危害、高温热辐射、噪声振动和粉尘等。
二、主要评价结果综述
(一)评价法结果
1、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可以看出生产车间、仓库(二氧化硫及液氯储罐)的火灾(爆炸)及中毒与窒息属于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其危险性是比较高的;而其他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其他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均属于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2、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评价,给排水机、泵和水池故障风险等级为Ⅲ级;变配电装置、变压器、高压油开关、隔离开关和配电屏的火灾或爆炸,电缆漏电故障属于Ⅱ~Ⅲ级,其风险程度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锅炉可能出现有安全阀不动作、炉体破裂的爆炸故障风险等级属Ⅱ级,其他故障风险等级为Ⅲ级。
3、通过事故树分析评价,可知外力破坏、违章作业、安装质量、设备故障及腐蚀等因素构成了输气管线液氯泄漏事故发生的基本因素。x1~x16的结构重要度系数最大,也就是说,外力破坏、违章作业、安装质量、设备故障是造成管线气体泄漏事故发生的最重要因素。
4、危险度评价法对二氧化硫及液氯储罐间计算得分为17分,属高度危险;生产车间计算得分为14分,中高度危险。
5、事故后果模拟分析评价:本公司生产车间生产装置单元的重大事故后果计算分析法评价结果,计算液氯泄漏的有毒气体致死浓度扩散半径为58.7m,气体吸入致重病扩散半径126m。 6、定量风险评价
6、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的规定,本公司构成重大危险源。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计算可容许个人风险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600m,生产装置的社会风险值曲线未落在不可接受区。且周边600m内没有聚集民居,无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环境敏感重要公共建筑目标设施等。
(二)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与厂外居民区、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本公司所在地选址(2003年建厂)符合国家规划,与厂外公共设施、企业的防火间距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本公司厂址位于在已纳入永修县星火化工产业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范围内,符合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进行生产。
2、总平面布置
总图平面布置,建(构)筑物、道路等总体上符合规范规定,均能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本企业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工艺简单,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选用了防爆或隔爆型电机。工艺管理,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设置相应消防供水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及防护用品,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12、本公司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周边环境安全。选址能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13、本公司总平面布置、厂区道路安全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4、本公司采用成熟的工艺和设备,工艺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运行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安全范围。
(三)安全管理现状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仓库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本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本公司对生产贮存场所、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安全生产情况有了进一步的完善。
5、本公司三年以来,生产装置未发生变化,未发生一般性以上生产工艺、设备、工伤等各类事故。
三、安全技术措施
1、自动化控制
自控采用控制室进行集中控制,控制室设在氯磺化聚乙烯生产车间二楼,生产工序预氯釜、合成釜为典型的危险氯化工艺采用安全联锁控制系统。主要调节系统包括:预氯釜压力调节系统、合成釜压力调节系统、氯气报警器与轴流风机联锁报警系统。
2、控制联锁系统
(1)预氯釜R10113AB温度TRAS101-1ab上限报警,上上限报警、联锁关闭氯气进口紧急切断阀TV101-1ab,开启预氯釜给水进口紧急切断阀TV101-2ab。
(2)合成釜R10116AB温度TRAS101-2ab上限报警,上上限报警、联锁关闭二氧化硫进口紧急切断阀TV101-3ab,开启合成釜给水进口紧急切断阀TV101-4ab。
(3)氯磺化聚乙烯生产车间氯气、二氧化硫泄漏达到上限时报警,上上限时报警并联锁开启轴流风机;生产车间加热器氯气、二氧化硫气体报警器与轴流风机报警、联锁。
(3)103(氯气、二氧化硫)原料间氯气、二氧化硫泄漏达到上限时报警,上上限时报警并联锁开启轴流风机;原料间氯气、二氧化硫气体报警器与轴流风机报警、联锁。
(4)预氯釜、合成釜、液氯贮槽、氯加热器、二氧化硫贮槽、二氧化硫加热器等设压力、温度、记录、报警功能。
四、安全评价结论
江西虹润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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