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12-1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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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位于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420亩,现生产规模为4000t/a维生素B1、4000t/a维生素B6及其配套中间产品、副产品许可范围;噁唑、维生素B1、硝酸硫胺、盐酸硫铵、维生素B6、丁醛、正丙基二氧七环。公司现有员工900多人,其中管理人员350人,安全员126人,全职安全员21人,兼职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105人。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主要原料有三氯氧磷、三乙胺、甲苯、苯、草酸乙酯、丙烯腈、液氨、丁烯二醇、甲醇、甲酸、邻氯苯胺、氯、二硫化碳、双氧水、硝酸铵、乙醇、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氨水、甲酸甲酯、甲硫醇、氮气、活性炭、石油醚、丁醛、中间产品甲醇钠等危险化学品物质。
公司于2012年01月12日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换证,有效期至2015年01月11日,许可范围为:噁唑、维生素B1、硝酸硫胺、盐酸硫铵、维生素B6、丁醛、正丙基二氧七环;2014年5月完成2000t/a维生素B1及年产10000吨甲醇钠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014年-2014年11月18日,公司进行了维生素B族技术改造及安全配套系统改造项目并取得了景德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去的安全预评价审查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2014年11月18日取得竣工验收审查意见书,现场勘查时项目处于建设施工阶段,复查时已完成竣工验收。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安监管二字[2012]30号)的规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界满前3个月内应提出申请申请,并在换证之前进行安全评价,企业为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准备工作,特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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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磷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辜刚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磷 |
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成文峰、辜刚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戴磷、辜刚、成文峰、夏长喜、 |
技术专家: |
王冠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磷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4.6;主要任务:安全设施现状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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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258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制民营企业
占地面积:约420亩
现有生产规模:4000t/a维生素B1、4000t/a维生素B6及其配套中间产品、副产品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08]0507号
许可日期:2012年01月1日至2015年01月12日
许可范围;噁唑、维生素B1、硝酸硫胺、盐酸硫铵、维生素B6、丁醛、正丙基二氧七环
申请新增许可范围:甲醇钠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危险化学品辨识
本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物品中,甲苯、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液氯、三氯氧磷、丙烯腈属剧毒化学品;三氯氧磷属监控化学品;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涉及的氯、氨、甲醇、丙烯腈、甲苯、二硫化碳、硝酸铵等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本项目所在生产区危险物质在数量上达到临界量,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源等级为三级。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主要包括火灾、其他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触电、容器爆炸(液氯钢瓶、液氨储罐等)、锅炉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噪声振动、高温热辐射、有害尘毒、粉尘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同时存在大风、地震、不良地质、洪水、酷暑、严寒、雷电等自然条件影响。
2)评价结果
评价人员在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危险度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以及事故后果预测分析等定量评价方法对工程的主要生产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取得了相应的评价结果。
(1)危险度评价结果表明,公司溶剂罐区、烯胺车间为高度危险,其余为中度或低度危险。
(2)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结果:通过对空压机系统分析,储气罐发生爆炸故障故障属III级为危险的,安全阀不开启、空压机、储气罐严重泄漏、安全阀误开启属II级为临界的,储气罐轻微泄漏、阀门漏气为安全的。
过对变配电设施可能产生的故障及故障类型进行分析,变配电设施的变压器、真空断路器和配电屏的火灾或爆炸,电缆漏电故障属于III级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
(3)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法评价:对公司各单元火灾、爆炸指数计算结果,溶剂罐区和烯胺车间、缩合车间、VB1车间等的危险程度为“很大”,采取补偿措施后降到“中等”或“较轻”,VB6的危险程度为“中等”、 桶装2库的危险程度为“较轻”,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除VB6车间和桶装2库外,其罐区和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暴露半径均在43m以上,发生事故可能威胁到相邻的厂房。
(4)重大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液氨罐发生物理破裂后泄漏产生的有毒气体,造成的致死半径为71.7m,影响到相邻的烯胺车间;液氯泄漏的有毒气体致死浓度扩散半径为58.7m,气体吸入致重病扩散半径126m。液氨罐、液氯钢瓶泄漏扩散的气体将影响到周围的厂房,造成人员中毒或被迫疏散。
(5)企业安全设施措施符合性评价结果
①厂址无不良地质条件,其地基承载力强,能满足建筑物的承载要求,交通便利。装置所在地区地震裂度小于VI,发生地震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小。装置厂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的要求;
②企业装置的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物料输送便捷,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紧凑、合理。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规整,平面布置基本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③企业生产区道路宽度6 m~8m,主要生产车间、装置周围设置环形道路,生产区有入口4个,厂区道路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④装置在生产管理中对所采用的危险工艺(氯化、氧化、铵基化)设置了相应的自动控制和应急自动处理设施;
⑤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分级、评估,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⑥企业按有关规定对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设置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⑦企业对火灾爆炸、灼烫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触电、起重伤害等危险设置了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可以较好的预防各类危险的发生。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
⑧企业的生产区设置有较为完善的消防灭火设施,装置建成后通过当地公安消防机关验收。
⑨该生产装置设置有较为完善的防雷设施、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经检测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⑩企业对生产中存在有毒物、噪声振动和高温热辐射等职业危害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与设施,使尘毒、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害得到了较好控制。
⑪企业主要相关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⑫装置的主要安全设施较为完善,并运行正常,少数尚未完善的部分,企业可以通过整改完善。
⑬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对照检查表明,该装置符合安全生产许可的有关条件。
(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表结果
天新药业公司的工艺技术成熟,安全设施较为完善,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表》检查打分为780分,安全状况为良,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制定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8)本次评价对天新药业公司存在的不符合要求内容提出了整改建议,公司对提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已经消除,对于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内容,企业提供了关于沈家岭村规划搬迁的政府批文及规划文件;①乐平市塔山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对上畈居委会沈家岭村部分违章建房进行拆迁的决定》塔办发[2014]163号文;②江西省化工设计院编制的《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0年~2020年)》中第112页“结合园区建设,四周村庄应统一规划,严格控制现有村庄规模,建议距园区边界处10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设居住区、学校等重要公共设施,有条件情况下距离园区生产区较近的住户应搬迁”。
3)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天新药业公司2008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1月12日更换新证。企业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相关安全生产证照齐全,对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不足问题提供了政府批文及规划文件。现有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较为完善,且运行正常。6年多的生产过程,表明装置的生产方法合理、工艺成熟、装置、设备运行稳定安全可靠。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开展较好,生产至今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评价认为天新药业公司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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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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