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宝安山水泥用粘土矿露天开采

发布时间:2017-11-27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宝安山水泥用粘土矿露天开采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宝安山水泥用粘土矿露天开采

简介:

 

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199911月申请并取得了瑞昌制造厂宝安山水泥用粘土矿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10097110076024。宝安山粘土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至2018315日。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及《江西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与要求,矿山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前三个月办理延期手续。

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简称“赣安中心”)承担了宝安山粘土矿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并于201796日组织专家对矿山生产现场进行了查看,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且针对矿山生产现状提出了现场需整改的内容和整改措施,并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编制本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管自强

技术负责人:

伍建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小华

评价报告编制人:

管自强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辜刚、黎余平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黄伯扬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管自强、钟同爱、黄伯扬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1796日;查看现场,收集相关的资料,针对矿山生产现状提出了现场需整改的内容和整改措施。

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宝安山水泥用粘土矿

评价范围:(1)平面范围: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矿区范围;(2)高程范围:矿权范围内+49.85m+14m标高露天采场及矿区范围内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的安全设施。3)外部运输、环境影响、职业病危害不在本次安全评价范围内。

评价结论:

1)评价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宝安山水泥用粘土矿采用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挖掘机采掘装车。矿山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坍塌、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共5类危险因素;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与寒冻共5类有害因素;雷击危险、滑坡共2类自然危险因素。

2)综合评价结果

矿山安全设施当前总体运行安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组织机构较健全,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较完善,如矿山能够在生产过程中有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基本可以得到控制。

3)评价结论

通过对各单元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宝安山水泥用粘土矿露天开采项目相关证照合法有效,主要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齐全可靠,建立了较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现场管理较规范,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生产设施及安全管理条件符合相关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

结论: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产宝安山水泥用粘土矿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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