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明月山粮食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米生产线项目
发布时间: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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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明月山粮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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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6万吨大米生产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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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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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明月山粮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4月05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江西省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易小清。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加工、粮食烘干;米粉、面粉、机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宜春市明月山粮食有限公司用地为其法人易小清单独所有,总用地面积为60亩。 宜春市明月山粮食有限公司目前在役的装置主要有年产6万吨大米生产线项目。 受宜春市明月山粮食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年产6万吨大米生产线项目在役生产装置的安全现状评估工作,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成了评估组,对委托方生产装置的运行及其安全管理进行充分了解后,充分查找了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程度;对存在的问题,评估组成员和委托方的陪同人员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改进建议。评估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编制完成了本安全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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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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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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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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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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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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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杨、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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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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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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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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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年3月19日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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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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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明月山粮食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米生产线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通过辨识,宜春市明月山粮食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米生产线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粉尘爆炸、物理爆炸(容器破裂)等,此外还存在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灼烫、高温热辐射、粉尘等。 1、厂址及周边环境 (1)厂址符合工业布局,办理了相关手续。 (2)该项目为C1310谷物磨制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距法律法规的八类场所、区域符合要求。 (3)项目与周边企业、建构筑物、道路的距离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4)该公司厂址无不良地质结构,基本不受洪水的影响,园区有完善的排水系统,不受内涝的影响。 2、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 宜春市明月山粮食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米生产线项目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的安全检查、防火间距检查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72-2016号、《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50320-2014的要求。 3、工艺安全及设备设施 从工艺装置、特种设备、电气仪表设施、安全防护与安全标志和储运设施五个方面对工艺装置及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机械设备转动无防护罩;紧急通道和出入口未设置醒目的标志,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全;储气罐未进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4、作业场所安全检查 (1)粉尘爆炸区域划分 本项目属粉尘爆炸区域的20区为:砻糠间、米糠间车间一层、立筒仓内、灰间、封闭式设备内部;属粉尘爆炸区域的21区为:敞开式输送廊道(距粉尘释放源1m内);属粉尘爆炸区域的22区为:敞开式输送廊道。 (2)粉尘防爆安全检查 对粉尘防爆从安全管理基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工艺设备以及防爆电器、粉尘控制五个方面表进行检查,主要存在问题: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要求且未备案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电缆未采用具有螺纹联接的无缝焊接钢管敷设,爆炸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未进行粉尘防爆;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未设置防静电接地措施。 (3)防火安全检查 从建筑物耐火等级、消防道路、灭火器材布置三个方面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车间未设置室内消火栓;建议企业设置容积不小于216m3的消防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应满足二级用电负荷的要求。 (4)职业危害控制检查 从防尘和防毒、防噪声和振动、防高温三个方面检查,项目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备了相应的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5、安全管理 本项目按要求办理了相关证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及日常安全检查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公司安全投入符合生产过程的安全要求,职工已办理保险。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完善的地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的要求并备案;压力容器(储气罐)应及时进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培训并取得作业证;生产建筑防雷设施需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1、安全现状评估结论 宜春市明月山粮食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米生产线项目应尽快对隐患进行整改,并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建议,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安全生产要求。 2、建议 1)对本报告提出的应整改的隐患整改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对尚未进行整改到位的隐患应切实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保证整改资金到位,及时消防或控制隐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企业应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3)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逐步达到本质安全的目的。 4)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员工的操作和判断、处理故障的能力,强化安全管理,创造条件在企业推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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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年0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