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项目装置

发布时间:2019-04-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项目装置

简介:

 

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48日,原名江西江铃有色金属压铸有限公司,于2018328日在南昌县行政审批局进行变更登记,变更后公司名称为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住所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199号。201867日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为吴海南,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捌佰万元整,属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199号,占地面积80043平方米。现有员工83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8人。

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有装置为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装置,经营范围为废钢的回收、分拣、压包、销售(不涉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地条钢”生产、回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行业类别及代码为D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该项目于20161115日取得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江铃有色金属压铸有限公司废钢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环评字[2016]259号),于2019415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本项目产品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第一大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本项目装置主要承接江铃集团的其他工厂的废弃冲压件、边角废料等废钢进行回收,经压制成型后外运至钢厂进一步加工。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装置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黄香港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小华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黄香港

报告审核人:

戴 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香港、王 冠、占 伟、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黄香港、王 冠、占 伟、黄伯扬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黄香港、王 冠、占 伟、黄伯扬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9.3.28;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48日,原名江西江铃有色金属压铸有限公司,于2018328日在南昌县行政审批局进行变更登记,变更后公司名称为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住所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199号。201867日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为吴海南,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捌佰万元整,属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199号,占地面积80043平方米。现有员工83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8人。

公司于2007912日进行备案,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并于2007年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由于公司整体战略调整及市场原因等,于2016年新建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装置。前期装置均停止生产建设。本装置的办公及仓库联合建筑为利用已有建筑,厂房1和厂房22016年进行重新设计、施工建设。现有厂房1布置有生产设施,厂房2未布置生产设施。

该装置于20161115日取得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江铃有色金属压铸有限公司废钢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环评字[2016]259号),于2019415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该装置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第一大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装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行业类别及代码为D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企业正在办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资质申请。

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业务为废旧金属回收、分拣、分类,及压平料、废钢材包锭等产品的综合性企业。主要承接江铃集团的其他工厂的废弃冲压件、边角废料等废钢进行回收,经压制成型后外运至钢厂进一步加工。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2015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本项目位于富山三路(南外环高速G6001)以南金沙大道以东,厂区为长方形地块。本项目不存在甲、乙、丙类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和仓库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戊类。

企业东面为江铃联发公司和江西越泰实业有限公司,共用围墙,生产车间之间距离大于20m,食堂与相邻企业辅助用房(丁类)间距为10m;南面为南昌宝江钢材加工配送公司,共用围墙,生产车间之间距离大于25m;西面为金沙大道,沿金沙大道边有一宽15m的水渠;北面围墙外为富三大道(G6001外环高速),距离建构筑物(工棚)82m

厂区设有高度为2m的围墙,将厂区与外界隔开;厂区主出入口设置于西侧。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项目装置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坍塌、噪声、高温等。其中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是本企业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2装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为废钢铁。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3对照国务院令第190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所附监控化学品目录,该装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4对照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可以看出,该装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危险化学品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该装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该装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该装置不涉及高毒物品

8)该装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9)该装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0)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企业生产场所和贮存场所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11)该装置不涉及爆炸危险区域。

12)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201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规定,该生产装置、产品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13)该装置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74)的要求。

2.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1)本项目选址符合当时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当时市、县的规划和布局。

2)厂址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修订)的要求;该公司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地震烈度为Ⅵ度,企业建构筑物按Ⅵ度进行抗震设防,项目所在地地质条件好。与厂外高速公路距离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

3)公司厂址附近周边区已落户部分企业,企业由相隔围墙和道路规划布置,相互间在事故状态下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会造成停产、停车的影响。有时候会由于事故的波及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2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符合规范规定,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

5作业场所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作业场所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不能及时落实的,已列整改计划。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生产相配套的供电、供水能满足生产要求。对不能满足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不能及时落实的,已列整改计划。

7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基本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已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对不能满足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基本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项目装置已经整改完成,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提交时间:

2019.4.21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传真:0791-87379377 赣安QQ群:62630376

赣ICP备1100688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