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4-0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延期换证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

 

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成立于2014年8月,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昌南工业园金鹰路1号,占地91602平方米5088,建筑面积36056平方米4632。投资总额5899.98万元,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段山虎。经营范围:汽车内外饰件、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主要客户有江铃股份、福建东南奔驰、五十铃,厦门金龙、北汽福田南海汽车厂、奇瑞、安徽合力叉车等。公司以汽车金属制造为发展支撑,以汽车塑料件制造为发展重点,充分整合江铃集团与宁波华翔优势资源,依托江铃品牌与市场,吸收宁波华翔技术精华,发挥服务与成本优势,努力营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国内技术和管理先进的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制动器、油箱等金属件业务持续积极发展,优化产品工艺,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加强设备投资,做专做精。主要生产金属和塑料汽车零部件,金属件产品有油箱、制动器、冲压件三大类,塑料件产品有前后保险杠、包角、内饰板等内外饰件,属省内外著名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公司拥有冲压、焊接、注塑、喷涂、热压成型等多项成熟生产工艺。公司始终坚持“以顾客为导向”的宗旨,内强管理,外拓市场,先后通过了QS/TS16949、ISO14001质量、环境体系认证。

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有人员约312人,其中该项目喷涂车间117人。公司管理机构包括有市场销售部、采购部、物流部、品质管理部、计划财务部、设备部、综合办等部门。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戴 磷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小华

评价报告编制人:

戴 磷

报告审核人:

周红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戴 磷、王 冠、谢寒梅

注册安全工程师:

戴 磷、王 冠、谢寒梅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戴 磷、王 冠、谢寒梅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8.4.19;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企业名称: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单位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段山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项目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金鹰路1号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名称:汽车保险杠自动喷涂生产线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投资总额:5899.98万元人民币

建设规模:原年喷涂15万台套塑料保险杠扩能至20万台套

占地面积: 91602m2(未增用地)

建筑面积: 36056m2(未增建筑)

投产时间:2016年8月

安全设施投入:约600万元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工程项目存在有火灾、爆炸、中毒、灼烫、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坍塌、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噪声、高温热辐射等有害因素。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规定,本工程涉及使用主要涉及有甲苯、二甲苯、汽油、酒精、天然气、二氧化碳属危险化学品物质。

(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中未涉及有易制毒化学品物质。

(3)根据《高毒物品目录》的规定,本公司中不涉及有高毒物品

(4)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规定,该项目涉及的双氧水物质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该项目中未涉及有属监控化学品的物质。

(6)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规定,该项目中使用的稀释剂中的甲苯、清洗用的汽油、燃气天然气等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7)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规定,本公司工艺过程中未中未涉及有属重点监管的典型危险工艺。

(8)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该工程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该项目的行业性质为汽车用品材料生产加工业,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有甲苯、二甲苯、汽油、酒精、天然气危险化学品物质,能严格按要求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相关行政管理的规定。

2、该项目企业生产、储存场所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聚集的居民区建筑设施和重要公共建筑设施。选址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3、该项目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物料输送便捷,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紧凑、合理。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规整,平面布置基本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该项目工艺,技术成熟,无淘汰设备;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等;主要工艺生产装置采用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有较良好的可靠性。

5、企业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并设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员工进行培训等。在生产中能够严格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其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6、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89号修正)的要求,企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量未达到规定数值,可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7、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第6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及严重程度。

 

三、安全评价结论

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保险杠自动喷涂生产线扩建项目》工程建设基本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公司自从2016年8月份建成竣工后试运行以来,生产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工况较好,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综上所述,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保险杠自动喷涂生产线扩建项目》工程,目前生产工艺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现已具备安全生产的验收条件。

建议:

1、应进一步完善项目中的安全设施保障内容,提高本质安全度。

2、应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提交时间:

20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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