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德兴市宝川矿业有限公司大阳坑饰面花岗岩矿

发布时间:2020-06-1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德兴市宝川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阳坑饰面花岗岩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

 

大阳坑饰面花岗岩矿采矿权人原为德兴市龙源矿业有限公司。2010年4月30日,德兴市龙源矿业有限公司于通过拍卖竟拍的方式获得了“江西省德兴市铜皮坞萤石矿普查”探矿权,勘查矿种为萤石矿,探矿权证号T36420100403040830,面积为3.32km2。2013年通过前期勘查,在大阳坑矿区未见到萤石矿或矿化显示,但发现该地段饰面花岗岩矿资源量丰富,可作为独立的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故申请在大阳坑矿区变更矿种。2014年1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以(赣探复字 [2014]001号)文下达了“关于‘江西省德兴市铜皮坞萤石矿普查’探矿权范围内的大阳坑矿区变更勘查矿种的批复”。

2015年4月由江西狮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德兴市大阳坑矿区饰面花岗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简称(《方案》)。2016年1月12日,上饶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饶采复字[2016]001号),批复的矿区范围由38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1305m至+912m,矿区面积0.14km2

2016年,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出具了《德兴市龙源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德兴市大阳坑矿区饰面花岗岩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2016年7月18日,德兴市龙源矿业有限公司取得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彩矿许可证,证号为C3611002016077110142495,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7万m3/年,面积为0.1394km2,有效期自2016年7月18日至2025年11月18日。

 

2017年5月,江西矿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出具了《德兴市龙源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德兴市大阳坑矿区饰面花岗岩露天开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大阳坑饰面花岗岩矿于2017年6月2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赣FM安许证字[2017]E056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7日。

2019年,大阳坑饰面花岗岩矿的采矿权转让于德兴市宝川矿业有限公司。矿山采矿许可证证号C3611002016077110142495,采矿权人为德兴市宝川矿业有限公司,面积0.1394km2,开采深度:+1305米至+912米,开采规模:17.0万立方米/年,有效期限:2019年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德兴市宝川矿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依法取得了德兴市市场和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1181MA380FKD4Q,属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德兴市龙头山乡程家林场,法定代表人余樵兴,经营范围为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零售。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纪鹏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纪鹏

报告审核人:

许玉才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黎余平、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王纪鹏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纪鹏

时间和主要任务:

315日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评价报告:

 

采场位于矿区东部;办公生活区位于采场北部,距离采场约160m;排土场位于采场附近的各个剥离区,剥离后的废石临时对存在平台上,集中往矿区南侧山谷中倾倒;配电房、变压器位于采场的北东面,距离采场约50m;水源位于进入矿区道路旁,采场的西侧距离采场约300m

矿山采用公路开拓、自卸式汽车+装载机运输。采场内的不合格的荒料用自卸式汽车运输至排废场,合格的荒料采用装载机运输至堆料场,再通过平板货车运输至公司的加工厂。

大阳坑饰面花岗岩矿为山坡型露天矿山,采用自卸式汽车+装载机运输,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矿山开采仅在剥离围岩时实施爆破作业,生产阶段不进行爆破作业。

矿山生产工艺流程为:剥离开拓自由面→切割立面→顶翻→荒料运输→废碎石清运等工序。

本次评价时,矿山开采的矿体为Ⅳ矿体,采场的整体推进方向为由南往北推进,自上而下分别为安全平台、开采台阶,详见矿山开采现状图。

矿山已形成2个开采平台,其标高为+940m+927m。其中,+940m平台东西向长度约150m、南北向长度60m+927m平台东西向长度约100m、南北向长度30m。矿山生产的分台阶高度约1.3m,每10个分台阶组合成一个台阶,台阶高度13m,分台阶坡面角90°。

1)经辨识,该矿山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开采过程中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淹溺、容器和其它爆炸以及其他等12类危险因素,其危险因素排序为:坍塌、滑坡泥石流、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容器和其它爆炸、放炮、火药爆炸、淹溺。

3)开采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振动等3类危害因素。矿山应重点加强粉尘危害因素防治。

4)评价项目存在暴雨、寒潮(冰雹和霜冻)、大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因素。矿山对雷电等自然灾害应引起重视。

2、结论

本报告对安全管理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采剥单元、开拓运输单元、爆破单元、电气单元、防排水单元、防灭火单元、排土场单元等9个评价单元,共117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无关项15项、不符合项有12项,合格项90项。合格项占检查项总数的88.2%,对照表4.1 可知,矿山类型为B类,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

综上所述,德兴市宝川矿业有限公司大阳坑饰面花岗岩矿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

提交时间:

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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