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下村分公司 年产30万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搅拌站
发布时间:2020-08-1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下村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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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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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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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下村分公司一家主要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研发与销售、运输泵送的生产企业,位于江西省新余市下村工业区大一路,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注册成立,法人代表吴辉明。公司主要产品是预拌混凝土和砂浆,占地面积29.66亩。
渝信下村分公司的前身是新余市建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简称建盟公司,下同),建盟公司由于经营问题在2012年10月被收购,收购的范围包括建盟公司位于新余市渝水区下村工业基地的国有土地及厂区内的楼房、厂房仓库等地面建筑设施和厂内所有设备、设施等所有资产,以及建盟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4月30日取得新余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新余市建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批复》,编号:余经贸字[2010]21号;于2010年9月取得新余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新余市建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编号:余环审字[2010]61号;于2011年6月取得新余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新余市建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编号:余环字[2010]43号。
公司现拥有全封闭两套HZS180全自动搅拌站生产线,12m³搅拌车共18台,混泥土输送高达40m泵车2台、46m泵车2台和49m泵车1台以及输送高度150m以上车载泵3台,以及整套先进精良的产品、原材料检验检测设备及仪器,公司预拌混凝土年生产能力可达到30万立方米以上。
公司现有员工43人,设有公司总经理、生产品质部、财务处、营销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负责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吴辉明、安全管理人员敖勇平、林更生均于2019年9月通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的培训并培训合格取证。
受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下村分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年产30万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成了评价组,对委托方生产装置的运行及其安全管理进行充分了解后,充分查找了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程度;对存在的问题,评价组成员和委托方的陪同人员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改进建议。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编制完成了本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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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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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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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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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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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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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杨、罗沙浪、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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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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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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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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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05月16日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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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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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下村分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存在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火灾、容器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坍塌、高温、噪声、粉尘、泄漏淹埋、淹溺、中毒窒息、有限空间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火灾、粉尘、泄露掩埋等。
二、定性、定量评价识结果
1、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下村分公司搅拌站在厂址、平面布置、防自然条件影响方面符合规范要求,常规防护设施措施、作业场所、工艺、设施、设备、装置安全条件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有害因素安全控制措施符合规范要求。
2、该搅拌站涉及的原、辅物料柴油,检修用的乙炔、氧气(压缩的)属于危险化学品,检修用的乙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重大危险源辩识结果
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下村分公司涉及的柴油,检修用的乙炔、氧气(压缩的)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物质,但不构成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
4、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对所评价搅拌站的进行评价,认为该搅拌站作业危险性较低,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5、主要存在的问题:
在对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中评价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发现项目在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6、整改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评价组及时通知了该公司进行整改,该单位很重视并及时认真地进行了整改,经现场复查已有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见评价报告附件。
三、评价结论
1、安全现状评价结论
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下村分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以上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经整改完成后,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2、建议
1)进一步完善职责、制度、应急救援体系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应急预案应在相关部门备案;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标准化体系,并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运行,并保存好相关运行记录。
2)加强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通风、降温、消防、降噪、标志、防护器材、用具等)的管理,确保所有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
3)应完善安全标识,包括设备、场所危险性警示标志和安全通道标志;灭火器应放在显眼、便于取用的位置。
4)检维修用氧气和乙炔钢瓶正立放置,采取防倾倒措施,且两者距离不应小于5m。
5)搅拌站应取得消防验收意见或备案。
6)防雷装置每年应请当地气象部门或有相关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防雷检测。
7)除尘设备应设定时或定压清灰系统并和收尘器联锁,灰斗与管道内的积灰,应定期清除。对除尘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测定除尘设备主要技术指标;除尘设备的运转部件应定期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除尘管道,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管道外部应涂油漆或作防腐蚀处理。
8)输送机拉紧装置应装设极限位置限止器。自动拉紧装置起升到极限位置时,必须保证自动切断起升电源,并给出禁止起升信号。当下降到极限位置时,保证自动切断下降电源,并给出禁止下降信号。制动装置必须处于能随时起制动作用的状态,其制动摩擦面不得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粘上油污。输送机保护及联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状态。
9)企业应按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登记建档、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完善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的建立。
10)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新进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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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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