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3600、16000、20000、25000Nm3/h空分装置
发布时间:2020-09-2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3600、16000、20000、25000Nm3/h空分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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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团结西路,注册资金:12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福根,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空气深冷分离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经营。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在役生产装置16000Nm³/h、20000Nm³/h、25000Nm³/h空分装置座落于新余市团结西路新钢自有土地二机修地块内,3600Nm³/h空分装置位于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原新钢特钢公司20t燃油锅炉房场地。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月首次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后每三年复审换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05]0063号,许可范围:氧气(70900Nm3/h)、液氧(1500Nm3/h)、氮气(100200Nm3/h)、液氮(600Nm3/h)、氩气(1300Nm3/h)、液氩(1230Nm3/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645号令修订),《安全生产条件许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79号修订)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受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3600、16000、20000、25000Nm3/h空分装置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79号修订)的要求,与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确定了评价范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127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中心组织评价组,对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的周边情况、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及相关证照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评价报告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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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占伟、谢寒梅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黄香港、谢寒梅、王冠、占伟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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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6;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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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团结西路,注册资金:12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福根,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空气深冷分离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经营。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在役生产装置16000Nm³/h、20000Nm³/h、25000Nm³/h空分装置座落于新余市团结西路新钢自有土地二机修地块内,3600Nm³/h空分装置位于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原新钢特钢公司20t燃油锅炉房场地。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月首次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后每三年复审换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05]0063号,许可范围:氧气(70900Nm3/h)、液氧(1500Nm3/h)、氮气(100200Nm3/h)、液氮(600Nm3/h)、氩气(1300Nm3/h)、液氩(1230Nm3/h)***。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管理机构、车间包括:安全生产部、机动部、综合部、财务部和制氧一车间、制氧二车间、维修车间三个车间等。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员工145人,其中:女员工42人,大专以上学历89人。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人,副高5人,中级9人,初级3人,高级技师8人,技师21人,高级工11人,管理人员(含专业技术人员)16名。特种作业人员62人次,其中焊接与热切割作业7人、电工17人,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9人、起重机司机5人、起重机指挥3人、永久性气瓶充装11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8人、高处作业2人。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5人经过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了安全生产部,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网络;配备了专职安全员,聘用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了行政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网络。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目于2018年11月14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危化)证书,证书编号为赣AQBWⅡ【2018】009,有效期至2021年11月。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火灾、爆炸、物理爆炸(容器破裂)、中毒与窒息、化学灼伤等,此外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热灼伤(冻伤)、淹溺及粉尘、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品。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根据《高毒物品目录》,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8、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经辨识,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监控危险化学品。
9、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10、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16000空分制氧主厂房及室外设备区生产单元、20000空分制氧主厂房及室外设备区生产单元、25000空分制氧主厂房及室外设备区生产单元、3600空分制氧主厂房及室外设备区生产单元、氧氮氩球罐区储存单元、20000空分100m3液体储槽区储存单元、3600空分100m3液体储槽区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500m3液体储槽区储存单元、1000m3液体储槽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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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