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虹桥乡利通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0-09-2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铅山县虹桥乡利通加油站 |
项目名称: |
铅山县虹桥乡利通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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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虹桥乡利通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经营单位,位于铅山县虹桥乡虹桥村,662县道西侧,主要经营0#柴油、92#汽油、95#汽油,罐区1个30m392#汽油储罐,1个30m395#汽油储罐,2个30m30#柴油储罐,最大储存能力为120m3,按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得到该加油站贮罐总容积为90m3,属于三级加油站。加油站为企业自有。该站于2017年10月18日获得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赣饶监管经字[2017]1018127号,法定代表人:王仕林,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有效期为2017年10月25日至2020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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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 |
报告审核人: |
王冠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倪宏华、黄伯扬、罗沙浪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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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王波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王波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08.24-2020.09.25;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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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1、该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三级加油站,加油站加油区(经营)和储油罐区均未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的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该加油站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该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齐全,执行情况良好,可以满足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5、该加油站的加油作业、罐区及卸油作业、检修作业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属于“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平时作业过程中应当注意重点加强对油品储罐区、加油区的汽、柴油危险物质的严格控制,注重日常安全管理。
6、该加油站危险度评价,储油罐区为高度危险,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加油站安全现场检查表符合要求。
7、通过对铅山县虹桥乡利通加油站的周边环境与总平面、加油站建筑、消防与电气设施、安全管理等评价单元的现状评价。对该加油站存在的安全隐患等不合格项,评价组及时通知加油站进行整改。目前,前九项不合格项已整改完成,第十项不合格项该站主要负责人已报名参加培训取证,见整改附件及附图,符合要求。
综合所述:铅山县虹桥乡利通加油站达到安全生产经营的标准,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安全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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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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