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
发布时间:2020-09-1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简介: |
|
||||||||||||||||
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5月11日,位于江西省乐平市金园大道北侧,占地面积51499.7m2,注册资金10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季勇,经营范围包括乐平市的供水业务(自来水生产、供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维修);二次供水方案策划、安装、管理、服务。(以上项目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 |
||||||||||||||||
报告审核人: |
王冠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倪宏华、黄伯扬、罗沙浪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 冠、马 程 |
||||||||||||||||
技术专家: |
王波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王波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07.03-2020.09.14;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江西省乐平市金园大道北侧
项目性质: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单位: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季勇
项目联系人:陈志松
注册资金:1071.43万元人民币
主要建构筑物:
主要建构筑物表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液氯属于剧毒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中毒窒息、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腐蚀灼伤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毒物、高温热辐射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窒息。
3、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该公司液氯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的危险性相对较高,属于显著危险,应引起高度重视。其他的危险和有害因素都属于可能危险或稍有危险。在全面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件下,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2、根据危险度评价法分析。液氯钢瓶操作总分为9分,为Ⅲ级,属低度危险。
3、项目的厂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等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氯气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
4、该公司工艺技术成熟,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施较为齐全,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5、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6、安全管理:①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②公司按要求对项目进行了安全投入,各方面的安全设施设备较为齐全;③项目按要求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项目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评价结论
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其风险在可控范围,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0.9.14 |
||||||||||||||||
现场影像资料 |
|
下一篇:
于都予捷矿业有限公司安前滩钨矿地下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