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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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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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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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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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位于江西省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属于规划的化工集中区。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于2013年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由山东润昌工程设计公司编制安全设施设计。2014年5月6日进行试生产,2014年10月18日对该装置进行验收,由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验收报告,验收范围为104#生产车间、108#生产车间(未投用)、109#生产车间、110#生产车间、406车间、201、202、203、204、205、206、207和209共8个仓库及208罐区、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变配电、给排水、供热、污水处理等)。2015年1月21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1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21年1月20日。
本次换证评价范围是与企业沟通后按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来确定评价范围为:104#生产车间、109#生产车间、110#生产车间、201、202、203、204、205、206、207和209共8个仓库及208罐区、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变配电、给排水、供热、污水处理等)。
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设营销部、质检中心、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办公室、财务部;生产部又设置各类车间、设备科和维修中心等分管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管理工作。
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部长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了安全环保科为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门机构。安全环保科配备专职安全员4人,生产车间配备兼职安全员。
目前,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共有职工145人,其中公司管理人员20人;公司特种作业的电工作业2人、压力容器作业10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人、氯化工艺作业3人、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1人经培训合格,已取证。
公司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4人经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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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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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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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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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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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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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 磷、王 冠、黄伯扬、罗沙浪、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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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戴 磷、王 冠、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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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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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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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9.28;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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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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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
法人代表:郭志芳
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占地面积:114亩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4]0817号
许可范围:扁桃体(1000t/a)、R-1-(3-羟基苯基)-2-N-甲基氨基乙醇(50t/a)、邻氯扁桃酸(200t/a)、S-间苯氧基氰醇(200t/a)、二苯乙腈(100t/a)、3.5-二甲基-4-羟基苯甲腈50t/a、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20t/a)、(S)-alpha-(2-氯基苯基)-6,7-二氢噻吩并{3,2-c}-吡啶-5(4H)乙酸(50t/a)、氯化铵(100t/a)、硫酸钠(50t/a)。
许可日期:2018年01月21日至2021年01月20日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原辅物料、实际操作等条件分析,可以确定本公司生产中存在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锅炉爆炸、淹溺、其他伤害、噪声与振动、高温与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中毒,火灾、爆炸是本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公司生产中存在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噪声与振动、高温与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是本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之中,本公司生产中涉及30%氰化钠、98%硫酸、醋酸乙酯、30%盐酸、20%氨水、三氯化铝、苯、乙醇、2,6-二甲基苯酚、乌洛托品、醋酸、甲醇、硫酸二甲酯、氢氧化钠、氯化亚砜、苯磺酰氯、三乙胺、次氯酸钠、扁桃腈、硼氢化钠、甲酸、磷酸、氢气、氯化氢、二氧化硫、氢硼酸等。其中涉及有氰化钠为剧毒化学品。
(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的规定,本公司中涉及有盐酸、硫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物质。
(3)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公司中乌洛托品、硼氢化钠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物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本公司涉及有氯化亚砜、氰化钠为监控化学品。
(5)根据《高毒物品目录》的规定,本公司涉及苯、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扁桃腈为高毒物品。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规定,本公司涉及氰化钠、甲醇、硫酸二甲酯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规定,本公司涉及的苯、甲醇、硫酸二甲酯、氰化钠、乙酸乙酯、氢气(硼氢化钠遇水反应物)、二氧化硫(尾气)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赣安[2009]20号),本公司产品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生产工艺中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合成时涉及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酸与氯化亚砜反应装置在设计及验收时,,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氯化工艺。
(7)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分析,该公司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1)安全检查表评价,公司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危险度评价,可以看出204剧毒品仓库、208罐区的危险分值均大于15分,属于高度危险;109车间、205仓库、206仓库、209仓库单元的危险分值介于10∽15分之间,属于中度危险;104车间、110车间、202仓库、203仓库危险分值在10分以下,属于低度危险。
(3)重大事故后果模拟分析:公司发生苯泄漏造成的火灾最大死亡半径为44m,重伤半径为53m。
(4)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法对其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计算,本公司可容许个人风险一类防护目(<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60m,生产装置的社会风险值曲线未落在不可接受区,公司周边不涉及有高敏感等场所,满足相关政策要求。
(5)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公司总体得90.4分,为Ⅲ级(黄色),属中度风险区域。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一)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与厂外居民区、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本公司所在地厂址符合国家规划,与厂外公共设施、企业的防火间距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本公司厂址位于在已纳入彭泽县矶山工业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范围内,符合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进行生产。
2、总平面布置
总图平面布置,建(构)筑物、道路等总体上符合规范规定,均能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本企业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工艺简单,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爆炸危险环境涉及使用场所的排风电机按要求选用了防爆或隔爆型电机。工艺管理,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设置相应消防供水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及防护用品,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总体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12、本公司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周边环境安全。选址能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13、本公司总平面布置、厂区道路安全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4、本公司采用成熟的工艺和设备,工艺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运行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安全范围。
(二)安全管理现状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仓库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本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本公司对生产贮存场所、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安全生产情况有了进一步的完善。
5、企业近三年来,在2018年至2019年间,为满足生产安全控制系统需要,委托江西闪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进行了保护层分析(LOPA)及SIL定级。并根据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等配套的需要,对104#生产车间、109#生产车间、110#生产车间中的个别生产设施增减调整,由江苏天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变更设计说明(见附件材料)。现在役生产装置设施运行平稳,未发生一般以上任何事故。
三、安全评价结论
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建议:
1、应进一步完善生产装置中的安全设施保障内容,提高本质安全度。
2、应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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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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