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年产500吨涂料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20-11-2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

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涂料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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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光亮胶水厂成立于2015年4月2日,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山田村,注册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黄玉端,经营范围:引线胶生产销售;烟花引线用涂料(500t/a)(有效期至2021年2月9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目前在役生产装置为年产500吨涂料工程。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20153月首次取得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后每三年复审换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22号,许可范围:烟花引线用涂料(500t/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645号令修订),《安全生产条件许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79号修订)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年产500吨涂料生产装置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79号修订)的要求,与上栗县光亮胶水厂协商确定了评价范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127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中心组织评价组,对上栗县光亮胶水厂的周边情况、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及相关证照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评价报告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编制。

本次评价,一方面为企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提供帮助;另一方面为企业正确认识本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制定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管理,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可靠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谢寒梅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寒梅

报告审核人:

黄香港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黎余平、占伟谢寒梅

注册安全工程师:

马程、黄香港、谢寒梅、王冠、占伟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谢寒梅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0.9;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成立于2015年4月2日,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山田村,注册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黄玉端,经营范围:引线胶生产销售;烟花引线用涂料(500t/a)(有效期至2021年2月9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目前在役生产装置为年产500吨涂料。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2015年3月首次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后每三年复审换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22号,许可范围:烟花引线用涂料(500t/a)***。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现有员工5人。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2人经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网络;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建立了行政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网络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目于2020616日取得萍乡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AQBWⅢ2020186,有效期至20234月5日。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上栗县光亮胶水厂存在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等,此外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品。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甲苯、丙酮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4、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该项目乙酸乙酯、甲苯、硝化棉(硝化纤维素)(含氮≤12.6%,含乙醇≥25%)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硝化棉(硝化纤维素)(含氮≤12.6%,含乙醇≥25%)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根据《高毒物品目录》,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8、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经辨识,该项目硝化棉(硝化纤维素)(含氮≤12.6%,含乙醇≥25%)属于特别监控危险化学品。

9、上栗县光亮胶水厂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上栗县光亮胶水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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