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小牛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机硅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1200t/a一甲基三氯硅烷、2000t/a硅油、800t/a硅树脂及副产3000t/a盐酸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20-12-1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小牛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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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机硅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1200t/a一甲基三氯硅烷、2000t/a硅油、800t/a硅树脂及副产3000t/a盐酸生产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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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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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小牛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高品质的有机硅下游产品生产与营销企业。公司由浙江海宁海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至贵溪市硫磷化工产业基地,成立于2014年4月14日,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沈桂荣。江西小牛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机硅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投资8000万元。
江西小牛新材料有限公司占地面积33337.71 m2(约50亩),企业原计划一期建设1200t/a一甲基三氯硅烷、2000t/a硅油、800t/a硅树脂、1000t/a染料及副产3000t/a盐酸生产装置及公用、辅助设施,但是由于市场及其他原因,江西小牛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建设1000t/a染料生产装置,故其2017年11月验收时为1200t/a一甲基三氯硅烷、2000t/a硅油、800t/a硅树脂及副产3000t/a盐酸生产装置及公用、辅助设施。并于2018年1月4日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8]0968号,许可范围为一甲基三氯硅烷(1200t/a)、甲基硅油(1000t/a)、硅树脂(800t/a)、盐酸(3000t/a)、含氢硅油(1000t/a)***,证书有效期为2018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3日。
江西小牛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址位于贵溪市硫磷化工产业基地,该期建设有生产车间一、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丙类综合仓库、罐区、机修配电间、锅炉房、水池区、办公楼、门卫室等建构筑物。
江西小牛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职工49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生产及辅助生产43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为沈桂荣(董事长、法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姚攀)。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安环部。
该项目使用的原料有机硅混合体(主要成分甲基氯硅烷高沸)、N,N-二甲基苯胺、硫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乙醇、乙醇钠乙醇溶液、盐酸,中间产物一甲基氢二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氯化氢,产品一甲基三氯硅烷,副产品盐酸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各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国务院令645号修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653号修订)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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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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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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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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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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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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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香港、占伟、苏睿劼、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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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香港、占伟、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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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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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占伟、苏睿劼、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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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9.15~2020.12.10;
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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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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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公司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和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坍塌、车辆伤害、毒物、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其中,火灾和爆炸、中毒和窒息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甲基氯硅烷高沸、一甲基氢二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一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N,N-二甲基苯胺、硫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乙醇、乙醇钠乙醇溶液、盐酸、氯化氢。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该项目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材料均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可知,该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中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十部门2015年第5号,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修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该公司不涉及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辨识,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附件B.3节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以下结论:该项目各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安全生产条件
1)该公司位于规划的化工园区,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2)该公司生产装置与居民区和周边企业最近装置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该公司与周边敏感场所距离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3)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
(1)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第4.3条:涉及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且其设计最大量与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应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当企业存在上述装置和设施时,应将企业内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该项目涉及的有毒气体为氯化氢气体,其最大量与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远小于1。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第4.4条,本标准4.2及4.3条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
根据附件B.1节分析,该项目生产车间一及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
(2)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附录A,可选择危险度总分值≥11的单元(装置)进行风险评价。
根据附B.3、B.4节危险度计算,该项目甲类罐区单元危险度大于11,故采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对该项目装置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根据计算结合风险值等值线图:①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10-7)为:以二甲基二氯硅烷储罐为中心15m。②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10-6)为:以二甲基二氯硅烷储罐为中心10m。③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1×10-5)为:不存在此线。
在以上个人风险等值线范围内无相应的一、二、三类防护目标。
该项目不存在社会风险。
(3)多米诺效应分析
基于危险源信息,利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出版的《CASSTQRA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与管理》软件计算,由附表B.9-1事故后果表可以看出,该项目涉及的灾害模式主要是池火,未能产生多米诺效应。氮气钢瓶的物理爆炸会产生多米诺效应,多米诺效应半径为1m。
4)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符合规范规定,满足防火距离要求。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该地区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该公司采取了抗震设施。
6)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7)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配备了防毒面具及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8)该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一整套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实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同时,公司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9)该项目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78分,为黄色区域(或一般风险区域)(III级),属一般风险区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我们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江西小牛新材料有限公司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3.评价结论
江西小牛新材料有限公司针对存在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已整改完毕,江西小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状况符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建议
(1)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投入,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和对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检测、控制设施,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度,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对本报告提出的隐患整改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对尚未进行整改到位的隐患应切实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保证整改资金到位,及时消防或控制隐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强化安全措施;加强公司、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消除现场的各类不安全隐患;认真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要制订公司、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表,开展有周期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改进现场安全状况。
(3)系统中可能存在的诸多危险、有害因素是导致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提高设备本质安全状况是有效预防事故的根本途径。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安全隐患;为保证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及时得到整改或有效控制,应建立科学的隐患传递网络,疏通隐患整改通道。同时,应根据隐患整改难易程度,按轻重缓急,分级进行处理。
(4)压力表、安全阀以及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器属于强检仪表,必须保证其按期进行检测,保证其灵敏可靠,建立完整的档案记录和检验记录。
(5)经常检查危险场所有毒、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可靠性,随时检测空气中检测对象的浓度。接触有害物的生产岗位应保证事故柜以及各种应急防护器材的完好性,事故状态下能保障操作工的安全。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于生产现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加强检查和保养,随时更换失效的消防器材。
(7)生产过程中DCS系统、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在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8)不断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和监督人员的学历和技术职称。
(9)该项目102生产车间二、103生产车间三、104生产车间四为二期项目建筑,现建筑已建设完工,不能因未安装设备而挪作仓库等其他用途。
(10)DCS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定期调试。
(11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应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贯彻全部生产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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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