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乐安县鑫旺石业有限公司乐安县招携镇深坑林场饰面花岗岩矿

发布时间:2020-12-31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乐安县鑫旺石业有限公司乐安县招携镇深坑林场饰面花岗岩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乐安县招携镇深坑林场饰面花岗岩矿

简介:

 

乐安县鑫旺石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乐安县招携镇坪头村新街组泥坑。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如顺,注册资本壹佰万元,经营范围:饰面用花岗岩露天开采,建筑用石材加工、销售。

乐安县招携镇深坑林场饰面花岗岩矿采矿权人是乐安县鑫旺石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为陈育云。矿区位于乐安县城南西直距约31km处,隶属乐安县招携镇管辖,矿区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115º57ˊ58〞,北纬:27º10′29〞 矿区有简易公路与乡村公路相连,交通较为便利 。开采矿体最高标高为+555m,最低标高+515m,矿区面积0.8001km2。矿区有简易公路与乡村公路相连,交通较为便利

矿山采场采用分阶段(台阶)山坡式露天开采方法,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规模为0.3×104 m3/a,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方式,采矿工艺为分阶段(1m-1.3m)非爆破纵向垂直圆盘锯切割、水平及横向凿眼胀裂剂分离。

矿山生产工艺流程为:剥离开拓自由面→切割立面→顶翻→荒料运输→废碎石清运等工序。

纵向垂直圆盘锯切割、水平及横向凿眼胀裂剂分离。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许玉才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许玉才

报告审核人:

王纪鹏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黎余平、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许玉才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01118

评价报告: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开采过程中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淹溺、容器和其它爆炸及其他等10类危险因素。矿山应重点管理: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2.开采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振动等3类危害因素。矿山应重点加强粉尘危害因素防治。

3.评价项目存在暴雨、寒潮(冰雹和霜冻)、大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因素。矿山对雷电等自然灾害应引起重视。

4.矿山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评价单元情况

报告对安全管理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采剥单元、开拓运输单元、爆破单元、电气单元、防排水单元、防灭火单元、排土场单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单元等10个评价单元,共128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无关项17项、不符合项有13项,合格项99项。合格项占检查项总数的89.1%,对照表4.1 可知,矿山类型为B类,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

3)评价结论

结论:乐安县鑫旺石业有限公司乐安县招携镇深坑林场饰面花岗岩矿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

提交时间:

2020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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