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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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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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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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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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晟化工”公司)是通过收购吉安广萤氟业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设立的企业,主要经营非金属矿产品开采、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等。企业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西区,属永丰县化工产业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范围内。
公司目前已经形成年产15000t/a无水氟化氢和10000t/a有水氢氟酸、1000t/a氟硅酸生产能力。生产过程中涉及主要的原料有萤石粉、98%硫酸、发烟硫酸、氢氧化钠、天然气、柴油等,产品主要为无水氢氟酸,副产品有水氢氟酸、氟硅酸、氟石膏等。其中氟化氢、氢氟酸(有水酸)、发烟硫酸、98%硫酸、氟硅酸、天然气、柴油等为危险化学品。
企业现有员工及管理人员107人,管理和技术人员25人。根据氟化行业的特点,年工作日为300天,生产线人员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式。
本公司近三年以来,在2017年间企业在厂区用地的东北侧《新增用地20亩建设废渣库等项目》(进行了设计并验收),在2018年间《恢复投运2台无水氢氟酸产品储罐装置》(通过质量和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及确认),在2019年间《取消煤气炉改成使用天然气用于生产、配套增设个别环保装置》,在2020年间《对10000t/a有水氢氟酸生产项目进行安全设施变更设计》(通过设计审查及专家确认),在2021年1月进行《15000t/a无水氟化氢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已获项目备案,处在实施过程中)等,其他主要生产设备装置未发生改变。
公司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生产工艺、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均未发生改变。现生产装置设施运行平稳,未发生一般以上任何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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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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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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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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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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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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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 磷、王 冠、苏睿劼、罗沙浪、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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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戴 磷、王 冠、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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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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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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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1.1.8;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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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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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西区
营业执照:永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人代表:胡勇战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占地面积:约126.9亩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09]0527号
许可范围: 15000t/a无水氟化氢、10000t/a有水氢氟酸、1000t/a氟硅酸***
许可日期:2018年04月29日至2021年04月28日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本公司主要存在有中毒与窒息及化学灼伤、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同时存在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热灼伤、淹溺、粉尘、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本公司产品和原料中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物质有氟化氢、氟硅酸、硫酸、氢氧化纳、天然气、柴油等,其中不涉及有剧毒化学品物质。
(3)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的规定,本公司中的产品氟化氢被列入高毒物品物质。
(4)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的规定,本公司中涉及的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本公司无监控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公司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国家应急部等四部委公告[2020]第1号)的规定,本公司涉及有天然气(回转炉等使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8)根据《关于公布首、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的规定,本公司涉及氟化氢、天然气(回转炉等使用)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9)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本公司涉及的浓硫酸与氟化钙(萤石)制备无水氟化氢工艺,应属重点监管的典型危险工艺范围。
(10)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本公司涉及的氟化氢、氢氟酸、天然气等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物质。公司1个生产(氟化氢及氢氟酸生产装置)单元和1个储存(氟化氢罐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2个储存(氢氟酸罐区、试剂酸罐区)单元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一)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1)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在燃烧炉装置、氢氟酸生产及储存设施场所存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与窒息的危险程度为II级,一般危险。其余危险度均在I级以下,即属稍有危险的范畴,风险程度较低。
(2)采用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评价,变配电装置、变压器、高压油开关、隔离开关和配电屏的火灾或爆炸,电缆漏电故障属于Ⅱ~Ⅲ级,其风险程度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
(3)采用故树分析评价可以看出,造成管道泄漏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不按相关规定进行有关操作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11个基本事件,重要事件较为分散,控制难度相对较大。
(4)采用危险度评价,生产装置的燃气炉单元、氟化氢储罐单元 的危险度分值分别为19,其危险度属于高度危险。氢氟酸储罐、硫酸储罐和冷却分馏装置的危险度分值分别为15和11,其危险度属于中度危险。
(5)采用重大泄漏事故后果分析,计算120m3无水氟化氢罐泄漏,有毒气体致死浓度扩散半径为172.5m,气体吸入致重病扩散半径415.7m,在此环境中可导致人员中毒伤亡危险,环境受到污染破坏。
(6)定量风险法评价,根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存储设施风险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的要求,该公司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经计算距离为110m。得出该企业事故重大模拟后果,死亡半径270m,并在天然气管道完全破裂云爆区域出现多米诺效应半径62m和氟化氢容器物理爆炸区域出现多米诺效应半径27m的情况。
(7)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公司总体得87.98分,为Ⅲ级(黄色),属中度风险区域。
(8)通过安全检查表法评价,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与厂外居民区、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本公司所在地选址符合国家规划,与厂外公共设施、企业的安全间距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本公司厂址位于在已纳入永丰县安全发展规划化工产业集中区,符合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进行生产。
2、总平面布置
总图平面布置,厂内建筑、道路等总体上符合规范规定,基本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本企业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工艺简单,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工艺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符合规范的要求。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设置相应消防供水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及防护用品,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安全管理现状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仓库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对生产贮存场所、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安全生产情况有了进一步的完善。
公司近三年来未发生一般性以上生产工艺、设备、工伤亡等各类事故。
三、安全评价结论
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要求。
建议:
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
公司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的要求,重新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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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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