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越明油库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评价报告名称 |
南昌县越明油库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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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南昌县越明油库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万洲村。是一家股份合作私营油库,该油库于1997年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通过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2014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改造。
现有4台储油罐,其中1台2000m3的95#内浮顶汽油罐,3台2000 m3的0#拱顶柴油罐。油库总库容量8000m3,汽车装车设施是:2个汽油装车设施和2个柴油装车设施。规模为四级油库。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5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前需提出延期申请并进行安全评价,受南昌县越明油库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该油库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安全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公司组织了具有国家注册评价资质的有关人员,组成南昌县越明油库安全现状评价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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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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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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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李佐仁 |
1800000000201141 |
034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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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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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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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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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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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0800000000203920 |
007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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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该项目在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消防、防雷防静电、电气设施、劳动防护等方面已采取的安全设施及对策措施(见2.9节主要安全设施、措施)是可行的,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设施规定的要求。
现场检查存在以下一些安全隐患:
1) 物料管道无介质名称及流向标识。
2) 配电柜前未设置绝缘橡胶垫。
提高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相关的标准、规范,还需进一步完善和采取以下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 物料管道需标明介质名称及流向应标识。
2) 配电柜前应设置绝缘橡胶垫。
3)企业在现有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完善和更新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根据本评价报告中提出一些隐患和问题,南昌县越明油库进行了落实整改,我公司对现场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对照如下:
综上所述,整改情况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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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南昌县越明油库经营储存过程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等危险因素和噪声、中毒等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通过资料分析和现场检测检查、调查研究,以及运用相应评价方法评价后,认为该公司的经营储存设备维护较好,运行正常,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经营储存条件相对温和。对经营储存中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等危险和危害采取了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设置有基本的安全设施。
同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有章可循。企业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日常管理部门,配备了一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南昌县越明油库原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汽油、柴油。企业在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近三年来,投入资金对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厂房等进行了完善,2020年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进行了维护和改造,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人员培训,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发生人身伤亡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情况正常。
综合评价结论:南昌县越明油库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问题比较重视,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并进行了整改。项目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其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范围。公司的经营储存装置具备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基本条件,经营储存装置工艺设备安全可靠性较高,南昌县越明油库的经营贮存现状能够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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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时间 |
2020.11.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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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参加人员 |
企业(万越)、徐美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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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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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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