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三源南钢燃料有限公司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评价报告名称 |
南昌市三源南钢燃料有限公司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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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南昌市三源南钢燃料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最大储存能力为200.2m3,经营场所为租赁使用,站区建筑和储存设施均为自有产权。燃气经营许可证号:赣201701100005P,有效期为2021年4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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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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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占兴旺 |
1600000000300223 |
029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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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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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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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俊 |
1600000000200716 |
029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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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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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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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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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该液化气站构成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等级为四级。在经营、储存过程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特性,企业应严格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2)根据危险度评价法得出:液化气储罐区得分为22分,为Ⅰ级,属高度危险;液化石油气充装区、烃泵房、压缩机间得分为14分,为Ⅱ级,属中度危险。
3)根据危险指数法得出:危险指数F=2.90289,小于10,危险程度为较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与防护目标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均为40m。储罐周围132m外有零散几户民房,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重要公共建筑、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
4)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为储罐区、LPG卸料、钢瓶充装、配电间为一般危险。其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触电。应引起高度重视。
5)储气站单元安全检查表和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安全评估检查表检查结果为符合安全基本要求;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基本齐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取证,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6)该企业在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局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应按规范进行整改。
7)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较齐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取证,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根据以上安全评价结果,认为南昌市三源南钢燃料有限公司对本评价公司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高度重视,并积极的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已落实,其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符合液化气充装站储存、经营安全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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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时间 |
2021.2.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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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参加人员 |
刘求学,企业(熊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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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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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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