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4-1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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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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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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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是由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新干县盐化产业城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主要致力于开发、生产和销售农药、精细化工产品,为国家定点农药生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位于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占地面积333335m2(约500亩),法人代表史成华,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一期)及其配套盐水回收处理(即1200吨/年羟基乙酸丁酯(99.8%)、700吨/年羟基乙酸钠(98%)),14000吨1,1,2,3-四氯丙烯(4E)及其配套焦油减量化处理(即1,1,2,3-四氯丙烯废水提高可生化性处理),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系列产品项目(2,4-D二期),年产12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钠,1200吨2-甲-4-氯苯氧乙酸,年产3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企业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9年12月12日办理,许可范围为一期2,4-二氯苯氧乙酸(20kt/a)、二期2,4-二氯苯氧乙酸、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三种产品合计20kt/a)、31%盐酸(45946.9t/a)、次氯酸钠溶液(8125.2t/a)、2,4-滴二甲胺盐水剂(5kt/a)、1,1,2,3-四氯丙烯(14kt/a)、羟基乙酸丁酯(2418t/a)、羟基乙酸钠(700t/a)、1,3-二氯丙烯(10799t/a)、四氯丙烷(22484t/a)、三氯丙烯(55%,18087t/a)、五氯丙烷(17884t/a)、1-氯正丁烷(168.8t/a)、、70%羟基乙酸水溶液(882t/a)、苯酚钠(43900t/a)、氯乙酸钠(22100t/a)、2,4-二氯苯氧乙酸钠(1200t/a)、2-甲-4-氯苯氧乙酸(1200t/a)。许可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到2021年5月12日。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初次取得安全标准化证书,2020年8月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考评(复审),并换取了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赣AQBWⅡ[2020]056,有效期至2023年8月。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职工580人,专科以上学历184人,中高级职称45人。其中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约60人,其余为生产及辅助生产人员。该企业为总经理负责制,设有办公室、安环部、生产部、项目部、技术部、财务部、经营部、仓储部、品管部、质检部等职能部门,设有一车间(2,4-D一期)、二车间(公用辅助车间)、三车间(废水处理),4E车间、五车间(2,4-D二期),车间下设班组。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物料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苯酚、甲苯、40%二甲胺溶液、氯乙酸、氯、氢氧化钠、盐酸、氯乙酸钠、苯酚钠、次氯酸钠、2,4-二氯苯氧乙酸(农药原药)、1,2,3-三氯丙烷(3A)、2,3-二氯丙烯(2E)、ABN、正丁醇、氯代正丁烷、氯化氢、液氮(气)、R22、乙炔、氧气、2,4,6-三氯苯酚、2,4-二氯苯酚、偏钒酸铵、磷酸、三氧化铁等。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单元201原料罐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3203液氯装车台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临时),203液氯仓库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重点管危险化学品有液氯(氯气)、甲苯、苯酚、二甲胺、乙炔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性质特点,ABN也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该企业现有生产过程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有氯化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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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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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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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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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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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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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黄伯扬、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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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王冠、谢寒梅、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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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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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谢寒梅、黄伯扬、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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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11.19;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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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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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概况:
1、企业简介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是由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新干县盐化产业城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主要致力于开发、生产和销售农药、精细化工产品,为国家定点农药生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位于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占地面积333335m2(约500亩),法人代表史成华,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一期)及其配套盐水回收处理(即1200吨/年羟基乙酸丁酯(99.8%)/700吨/年羟基乙酸钠(98%))、14000吨1,1,2,3-四氯丙烯(4E)及其配套焦油减量化处理(即1,1,2,3-四氯丙烯废水提高可生化性处理)、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系列产品项目(2,4-D二期)、年产12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钠、1200吨2-甲-4-氯苯氧乙酸、年产3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
企业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项目(2,4-D一期)已于2015年5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5年5月13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5]0844号;14000吨1,1,2,3-四氯丙烯项目已于2016年4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6年5月20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2,4-D配套盐水回收处理装置(即1200吨/年羟基乙酸丁酯(99.8%)/700吨/年羟基乙酸钠(98%)生产装置)已于2018年3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8年4月24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同时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2,4-D二期项目已于2019年5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9年6月19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2500t/a1,1,2,3-四氯丙烯焦油减量化处理项目暨1,1,2,3-四氯丙烯废水提高可生化性处理项目(不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范围产品,不需办理许可变更)于2019年6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200吨/年2,4-二氯苯氧乙酸钠、1200吨/年2-甲-4-氯苯氧乙酸项目于2019年8月通过安全竣工验收并于2019年12月12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变更(换证)后现许可范围为一期2,4-二氯苯氧乙酸(20kt/a)、二期2,4-二氯苯氧乙酸、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三种产品合计20kt/a)、31%盐酸(45946.9t/a)、次氯酸钠溶液(8125.2t/a)、2,4-滴二甲胺盐水剂(5kt/a)、1,1,2,3-四氯丙烯(14kt/a)、羟基乙酸丁酯(2418t/a)、羟基乙酸钠(700t/a)、1,3-二氯丙烯(10799t/a)、四氯丙烷(22484t/a)、三氯丙烯(55%,18087t/a)、五氯丙烷(17884t/a)、1-氯正丁烷(168.8t/a)、、70%羟基乙酸水溶液(882t/a)、苯酚钠(43900t/a)、氯乙酸钠(22100t/a)、2,4-二氯苯氧乙酸钠(1200t/a)、2-甲-4-氯苯氧乙酸(1200t/a)。许可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到2021年5月12日。年产300吨催化剂项目(不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范围产品,不需办理许可变更)于2020年11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现场勘察时2500t/a1,1,2,3-四氯丙烯焦油减量化处理装置及年产300吨催化剂装置正处于停产状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本报告仅对其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近年来还先后开始投建或拟建10000t/a2,4-D异辛酯生产装置、20000t/a2,4-D二甲胺盐水剂生产装置项目;2000吨/年肟菌酯、2000吨/年丙硫菌唑原药项目;5000t/a取代苯乙腈、2300t/a丙硫菌唑中间体、3200t/a肟菌酯中间体取代中间体项目。其中10000t/a2,4-D异辛酯生产装置、20000t/a2,4-D二甲胺盐水剂生产装置项目目前正处于设计阶段;2000吨/年肟菌酯、2000吨/年丙硫菌唑原药项目及5000t/a取代苯乙腈、2300t/a丙硫菌唑中间体、3200t/a肟菌酯中间体取代中间体项目尚处于规划阶段。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职工580人,专科以上学历184人,中高级职称45人。其中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约60人,其余为生产及辅助生产人员。该企业为总经理负责制,设有办公室、安环部、生产部、项目部、技术部、财务部、经营部、仓储部、品管部、质检部等职能部门,设有一车间(2,4-D一期)、二车间(公用辅助车间)、三车间(废水处理),4E车间、五车间(2,4-D二期),车间下设班组。该企业配备了一定相应数量的特种作业人员,其中锅炉工7人,危险工艺操作证37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12人,起重作业4人,高低压电工17人、熔化焊接与热切割14人,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8人。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了SHE委员会,设置了安全环保部,配备安全管理人员17人,生产车间配备专职安全员(一车间、4E车间),各部门、生产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学历。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20人经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初次取得安全标准化证书,2020年8月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考评(复审),并换取了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赣AQBWⅡ[2020]056,有效期至2023年8月。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于2018年11月7日在吉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编号:360800-2018-C0043,企业每年定期并对预案进行了演练,演练次数不少于2次。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自上次取证以来,未发生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或多人中毒事故。
2、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装置情况
公司现在运行的主要生产装置情况见下表: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紧迫程度:
二、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装置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淹溺、高(低)温灼伤、噪声、高温中暑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
2)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物料有:苯酚、甲苯、40%二甲胺溶液、氯乙酸、氯、氢氧化钠、盐酸、硅藻土、催化剂1(非危险化学品)、2,4-二氯苯氧乙酸(农药原药)、2,4-D二甲胺盐水剂、氯乙酸钠、苯酚钠、苯氧乙酸钠、苯氧乙酸、1,2,3-三氯丙烷(3A)、催化剂2(非危险化学品)、2,3-二氯丙烯(2E)、1,2,3-三氯丙烯(3E)、1,2,2,3-四氯丙烷(4A)、1,1,2,2,3-五氯丙烷(5A)、1,1,2,3-四氯丙烯(4E)(冷冻级和农药级)、ABN(4E产品氯化引发剂,根据物料理化性质特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企业技术保密要求使用代号表示)、氯化钠、次氯酸钠、正丁醇、碳酸钠、羟基乙酸丁酯、羟基乙酸钠、氯代正丁烷、羟基乙酸、氯化氢、活性炭、R22(制冷剂)、液氮(气)、乙炔(检维修)、氧气(检维修)、煤(锅炉燃料)、催化剂(铁系列)、2,4,6-三氯苯酚、2,4-二氯苯酚、2-甲基-4-氯苯酚、2,4-二氯苯氧乙酸钠、2-甲-4-氯苯氧乙酸、2,4-二氯苯酚钠、2-甲基-4-氯苯酚钠、2-甲-4-氯苯氧乙酸钠、偏钒酸铵、磷酸、三氧化铁、液碱、钼酸铵、硅溶胶、尿素、催化剂(产品)等。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苯酚、甲苯、40%二甲胺溶液、氯乙酸、氯、氢氧化钠、盐酸、氯乙酸钠、苯酚钠、次氯酸钠、2,4-二氯苯氧乙酸、1,2,3-三氯丙烷(3A)、2,3-二氯丙烯(2E)、ABN、正丁醇、氯代正丁烷、氯化氢、液氮(气)、R22、乙炔、氧气、2,4,6-三氯苯酚、2,4-二氯苯酚、偏钒酸铵、磷酸、三氧化铁等。
3)对照《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所附监控化学品目录,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4)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年国务院令第703号修改)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可以看出,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甲苯、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应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200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号[2006])等相关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5)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氯为剧毒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氯属于高毒物品。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所涉及的物料中氯、甲苯、苯酚、二甲胺、乙炔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性质特点,ABN也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加强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9)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一号公告),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所涉及的物料中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有氯气。
10)依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应急〔2020〕84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等规定,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役装置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11)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规定,该企业2,4-D一期氯化厂房内苯氧乙酸与氯气反应,4E新氯化厂房内2E、3E与氯气反应及2,4-D二期氯化厂房内苯酚与氯气反应均属氯化危险化工工艺。
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氯气、氯乙酸、氯化氢、甲苯、氯代正丁烷、二甲胺(40%水溶液)、2,3-二氯丙烯(2E)、正丁醇、ABN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物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结果,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单元中的201原料罐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3203液氯装车台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临时),203液氯仓库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上述外其余生产装置单元及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2)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年第29号),该企业生产装置、产品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2、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1)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一期)及其配套盐水回收处理(即1200吨/年羟基乙酸丁酯(99.8%)/700吨/年羟基乙酸钠(98%))、14000吨1,1,2,3-四氯丙烯(4E)、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系列产品项目(2,4-D二期)、年产12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钠、1200吨2-甲-4-氯苯氧乙酸生产装置位于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属于化工集中区,选址符合当时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当时市、县的规划和布局。
(2)企业对外部影响主要是液氯、二甲胺、甲苯、正丁醇等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造成的影响。
(3)根据企业现役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与周边民居的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4)厂前区建筑、生产区危险装置及储存设施均保持距赣江岸线距离不小于2000m,符合规范要求。
(5)企业建构筑物与周边企业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相关规范要求。
(6)该公司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地震烈度为Ⅵ度,地质条件好。
2)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基本符合规范规定,基本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厂内主要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整改后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各工艺装置、储存设施按要求开展了HAZOP分析,配备了DCS控制系统,按功能完整性分析配置了安全仪表系统(SIS),对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配备了自动控制系统,自动切断和紧急停车系统(工艺联锁和SIS),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泡沫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作业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一期)及其配套盐水回收处理(即1200吨/年羟基乙酸丁酯(99.8%)/700吨/年羟基乙酸钠(98%))、14000吨1,1,2,3-四氯丙烯(4E)、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系列产品项目(2,4-D二期)、年产12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钠、1200吨2-甲-4-氯苯氧乙酸生产装置与生产相配套的供电、供水、供蒸汽、冷冻、压缩空气等均能满足生产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罐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
(1)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单元中的201原料罐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3203液氯装车台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临时),203液氯仓库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上述外其余生产装置单元及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根据定量计算,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液氯泄漏造成的中毒最大死亡半径为1102m,中毒半径为1514m。
(3)根据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计算,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属在役装置)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液氯仓库),且毒性气体(氯气为剧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1。因此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15年79号令修改)中规定的风险标准执行。
个人风险分析结果: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50m;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80m;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3´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0m。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高敏感防护目标(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防护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100m;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1´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830m(最大西北方向)。
从个人风险分析效果图可知,在以上范围内均无相应敏感目标。
社会风险分析:该企业全厂危险化学品的社会风险在容许范围内,位于可接受区。
(4)该企业风险级别为Ⅲ级,属于一般风险(黄色风险),企业厂区在役装置处于中度危险区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5)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控设施对控制事故的发生有效且具有针对性,监测监控系统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15年79号令修改)的要求。
(6)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配备了兼职救援队伍,制定了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4、评价结论
综上,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5、建议
1)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应对新、改扩建项目及时办理安全验收手续。
2)按国家和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三年整治方案并落实。
3)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逐步达到本质安全的目的。
4)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员工的操作和判断、处理故障的能力,强化安全管理,创造条件在企业推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5)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熟悉岗位危险因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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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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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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