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4-15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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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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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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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是由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新干县盐化产业城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主要致力于开发、生产和销售农药、精细化工产品,为国家定点农药生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位于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占地面积333335m2(约500亩),法人代表孙美敏,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及14000吨1,1,2,3-四氯丙烯(4E)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企业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项目已于2015年5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5年5月13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14000吨1,1,2,3-四氯丙烯项目已于2016年4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6年5月20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许可范围为2,4-二氯苯氧乙酸(20kt/a)、31%盐酸(20kt/a)、次氯酸钠溶液(7.2kt/a)、2,4-D二甲胺盐水剂(5.0kt/a)、1,1,2,3-四氯丙烯(140kt/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18年5月12日。企业于2015年12月在104回收厂房(甲类)内部空闲位置(东北面)建设2,4-D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暨1200吨/年羟基乙酸丁酯(99.8%)/700吨/年羟基乙酸钠(98%)项目,增加羟基乙酸丁酯、羟基乙酸钠以及氯代正丁烷的生产,并于2018年2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该企业2016年~2017年先后开始投建1200吨/年2,4-二氯苯氧乙酸钠、1200吨/年2-甲-4-氯苯氧乙酸暨500吨/年2,4-二氯苯氧丁酸项目;2500t/a 1,1,2,3-四氯丙烯焦油减量化处理项目暨1,1,2,3-四氯丙烯废水提高可生化性处理项目;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这些项目均处于规划或建设阶段,尚未进行安全验收。
企业2017年3月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考评,并取得了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AQBWⅡ201700101,有效期至2020年3月。企业现有职工492人,专科以上学历106人,中高级职称45人。其中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52人,生产及辅助生产人员440人。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物料有:苯酚、甲苯、40%二甲胺溶液、氯乙酸、氯、氢氧化钠、盐酸、硅藻土、催化剂1(非危险化学品)、2,4-二氯苯氧乙酸(农药原药)、2,4-D二甲胺盐水剂、氯乙酸钠、苯酚钠、苯氧乙酸钠、苯氧乙酸、1,2,3-三氯丙烷(3A)、催化剂2(非危险化学品)、2,3-二氯丙烯(2E)、1,2,3-三氯丙烯(3E)、1,2,2,3-四氯丙烷(4A)、1,1,2,2,3-五氯丙烷(5A)、1,1,2,3-四氯丙烯(4E)(冷冻级和农药级)、ABN(4E产品氯化引发剂,根据物料理化性质特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企业技术保密要求使用代号表示)、氯化钠、次氯酸钠、正丁醇、碳酸钠、羟基乙酸丁酯、羟基乙酸钠、氯代正丁烷、羟基乙酸、氯化氢、活性炭、R22(制冷剂)、液氮(气)、煤等。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苯酚、甲苯、40%二甲胺溶液、氯乙酸、氯、氢氧化钠、盐酸、氯乙酸钠、苯酚钠、次氯酸钠、2,4-二氯苯氧乙酸、1,2,3-三氯丙烷(3A)、2,3-二氯丙烯(2E)、ABN、正丁醇、氯代正丁烷、氯化氢、液氮(气)、R22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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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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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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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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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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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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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檀廷斌、谢寒梅、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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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红波、马程、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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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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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新林、王海波、檀廷斌、谢寒梅、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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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8.1.10;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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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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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概况:
1、 企业简介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是由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新干县盐化产业城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主要致力于开发、生产和销售农药、精细化工产品,为国家定点农药生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位于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属于规划的化工集中区,厂址总占地面积333335m2(约500亩),法人代表为孙美敏,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人民币。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于2015年5月13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44。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4000吨1,1,2,3-四氯丙烯(4E)项目于2016年5月20日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变更后许可范围为2,4-二氯苯氧乙酸(20kt/a)、31%盐酸(20kt/a)、次氯酸钠溶液(7.2kt/a)、2,4-滴二甲胺盐水剂(5.0kt/a)、1,1,2,3-四氯丙烯(140kt/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18年5月12日。
2015年12月,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从环保和经济的角度考虑,通过技术研发,为2,4-D生产装置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在104回收厂房(甲类)内部空闲位置(东北面)建设2,4-D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暨1200吨/年羟基乙酸丁酯(99.8%)/700吨/年羟基乙酸钠(98%)项目,该企业于2016年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2月组织安全验收,详见验收评价报告。
该企业1200吨/年2,4-二氯苯氧乙酸钠、1200吨/年2-甲-4-氯苯氧乙酸暨500吨/年2,4-二氯苯氧丁酸项目,2016年开始建设,目前正处于项目建设期。
该企业2500t/a 1,1,2,3-四氯丙烯焦油减量化处理项目暨1,1,2,3-四氯丙烯废水提高可生化性处理项目,2017年开始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建设期。
该企业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目前正处于项目规划期。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为总经理负责制,设有行政管理部、安环部、生产部、项目部、技术部、财务部、经营部、仓储部、品管部、质检部等职能部门,一车间(生产车间)、二车间(公用辅助车间)、三车间(废水处理)、4E车间,车间下设班组。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职工492人,专科以上学历106人,中高级职称45人。其中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52人,生产及辅助生产人员440人。企业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特种业人员,其中锅炉工10人,危险工艺(氯化工艺)操作证10人,压力容器操作证33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9人,起重作业5人,高低压电工9人、电焊工4人。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了SHE委员会,设置了安全环保部,配备安全管理人员5人,生产车间配备专职安全员(一车间、4E车间),各部门、生产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学历。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6人经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3月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考评,并取得了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AQBWⅡ201700101,有效期至2020年3月。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装置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
2、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装置情况
公司现在运行的主要生产装置情况见表。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紧迫程度:
二、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装置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淹溺、高(低)温灼伤、噪声、高温中暑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
2)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物料有:苯酚、甲苯、40%二甲胺溶液、氯乙酸、氯、氢氧化钠、盐酸、硅藻土、催化剂1(非危险化学品)、2,4-二氯苯氧乙酸(农药原药)、2,4-D二甲胺盐水剂、氯乙酸钠、苯酚钠、苯氧乙酸钠、苯氧乙酸、1,2,3-三氯丙烷(3A)、催化剂2(非危险化学品)、2,3-二氯丙烯(2E)、1,2,3-三氯丙烯(3E)、1,2,2,3-四氯丙烷(4A)、1,1,2,2,3-五氯丙烷(5A)、1,1,2,3-四氯丙烯(4E)(冷冻级和农药级)、ABN(4E产品氯化引发剂,根据物料理化性质特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企业技术保密要求使用代号表示)、氯化钠、次氯酸钠、正丁醇、碳酸钠、羟基乙酸丁酯、羟基乙酸钠、氯代正丁烷、羟基乙酸、氯化氢、活性炭、R22(制冷剂)、液氮(气)、煤等。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苯酚、甲苯、40%二甲胺溶液、氯乙酸、氯、氢氧化钠、盐酸、氯乙酸钠、苯酚钠、次氯酸钠、1,2,3-三氯丙烷(3A)、2,3-二氯丙烯(2E)、2,4-二氯苯氧乙酸、ABN、正丁醇、氯代正丁烷、氯化氢、液氮(气)、R22等。
3)对照国务院令第190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所附监控化学品目录,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二甲胺属于监控化学品。
4)对照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可以看出,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甲苯、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氯为剧毒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氯属于高毒物品。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的氯、甲苯、苯酚、二甲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性质特点,ABN也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9)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依据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等规定,对淘汰设备进行整改后,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无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10)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规定,该企业氯化厂房内苯氧乙酸与氯气反应及新氯化厂房内2E、3E与氯气反应属氯化危险化工工艺。
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氯、氯化氢、苯酚、氯乙酸、二甲胺(40%水溶液)、甲苯、正丁醇、氯代正丁烷、2,3-二氯丙烯(2E)、ABN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物质。
根据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涉及到的危险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储存场所,由于生产区的边缘距离小于500m,因此按一个单元考虑。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企业构成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一级。
12)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年修订),该企业生产装置、产品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2、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1)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14000吨1,1,2,3-四氯丙烯(4E)及配套2,4-D废水资源综合利用(1200吨/年羟基乙酸丁酯(99.8%)/700吨/年羟基乙酸钠(98%))装置位于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属于化工集中区,选址符合当时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当时市、县的规划和布局。
(2)企业对外部影响主要是液氯、二甲胺、甲苯、正丁醇等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造成的影响。
(3)根据企业现役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与周边民居的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4)厂前区建筑、生产区危险装置及储存设施均保持距赣江岸线距离不小于200m,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发[2007]17号的要求。
(5)企业建构筑物与周边企业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相关规范要求。
(6)该公司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地震烈度为Ⅵ度,地质条件好。
2)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基本符合规范规定,基本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厂内主要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整改后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泡沫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作业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14000吨1,1,2,3-四氯丙烯(4E)及配套2,4-D废水资源综合利用(1200吨/年羟基乙酸丁酯(99.8%)/700吨/年羟基乙酸钠(98%))生产装置与生产相配套的供电、供水、供蒸汽、冷冻、压缩空气等均能满足生产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基本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罐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基本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
(1)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根据定量计算,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液氯泄漏造成的中毒最大死亡半径为1100m,中毒半径为1510m。
(3)根据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计算,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属在役装置)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氯气为剧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1。因此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中规定的风险标准执行。
个人风险分析结果:
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680m。
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1×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70m。
社会风险分析: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社会风险概率在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中需尽可能降低的范围,要求企业切实落实风险40号要求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4)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控设施对控制事故的发生有效且具有针对性,监测监控系统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
(5)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配备了兼职救援队伍,制定了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4、评价结论
综上,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的安全技术、监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措施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及扩大,属可接受范围。
5、建议
1)对本报告提出的隐患整改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对尚未进行整改到位的隐患应切实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保证整改资金到位,及时消防或控制隐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逐步达到本质安全的目的。
3)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员工的操作和判断、处理故障的能力,强化安全管理,创造条件在企业推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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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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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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