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380吨女贞醛、樟脑油、β-蒎烯系列产品、3100吨二氢月桂烯、2000吨二氢月桂烯醇项目
发布时间: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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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380吨女贞醛、樟脑油、β-蒎烯系列产品、3100吨二氢月桂烯、2000吨二氢月桂烯醇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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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华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380吨女贞醛、樟脑油、β-蒎烯系列产品、3100吨二氢月桂烯、2000吨二氢月桂烯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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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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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江西华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3月25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4号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振华
项目投资:2000万元
总图设计单位:江西省化工设计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安全生产条件许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受江西华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厂区现有设备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并于2018年10月组成项目组对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及相关管理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和现场勘察,尤其是对本项目存在的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在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基本情况分析的基础上,项目组按有关要求划分了评价单元,并对项目组各成员进行了分工,将设备、工艺、职业卫生防护、周边环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日常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安全评价内容逐项落实到评价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和委托方的专门陪同人员进行了交流,并在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召开了由项目组全体人员和委托方的企业法人、主要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企业骨干参加的交流会,对现场工作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与企业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讨。随后,又多次到现场检查安全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情况下,项目组运用现代安全理论和科学的评价方法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然后综合各单元的评价结果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项目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的要求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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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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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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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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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苏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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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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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海波、占伟、黎余平、苏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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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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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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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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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8.8;
主要任务:江西华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380吨女贞醛、樟脑油、β-蒎烯系列产品、3100吨二氢月桂烯、2000吨二氢月桂烯醇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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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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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华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A区
营业执照:913610277567900813
法人代表:周振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占地面积:21996㎡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06】0388
许可范围:氢气、α-蒎烯(1kt/a)、β-蒎烯(0.5kt/a)、樟脑油(80t/a)***
许可日期:2015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17日
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年产1380吨女贞醛、樟脑油、β-蒎烯系列产品、3100吨二氢月桂烯、2000吨二氢月桂烯醇等系列产品。公司现有分馏装置一、分馏装置二(用于松节油原料、樟脑油粗品、杉(柏)木油粗品、女贞醛粗品、二氢月桂稀粗品、二氢月桂烯醇粗品的精制)以及1条二氢月桂烯醇生产线(包括101水合车间、102A加氢车间、102B制氢区域)。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于2008年十月取得金溪县发改委《关于利用松节油生产高附加值二氢月桂烯醇系列香料项目备案的通知》(金发改工【2008】16号),明确本项目新增年产二氢月桂烯3000吨、二氢月桂烯醇5500吨、β-蒎烯7100吨、轻油7700吨的建设项目规模。
应抚州市安监局建议,该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进行了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出具了相应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并得到了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设计诊断报告审查批复,根据设计诊断报告内容,该公司实际产能为α-蒎烯4500吨/年(中间产物)、β-蒎烯500吨/年、樟脑油80吨/年、蒎烷4500吨/年(中间产物)、二氢月桂烯3100吨/年、二氢月桂烯醇2000吨/年、女贞醛800吨/年。其中,因二氢月桂烯产品指标规格改变,产品产量出现细微差额,造成设计诊断报告中产品二氢月桂烯产量超出2008年的立项中所注明的3000吨产量100吨。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锅炉爆炸、淹溺、其他伤害、噪声与振动、高温与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该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涉及的原辅料为松节油、α-蒎烯、β-蒎烯、硫酸、醋酸、甲醇、磷酸、樟脑油、氢气、液碱、女贞醛、二氢月桂烯、二氢月桂烯醇、蒎烷、镍铝合金催化剂等;涉及的产品为1380吨女贞醛、樟脑油、β-蒎烯系列产品、3100吨二氢月桂烯、2000吨二氢月桂烯醇等系列产品。
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属于危险化学品有:松节油、α-蒎烯、β-蒎烯、硫酸、醋酸、甲醇、磷酸、樟脑油、氢气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化工部第11号令)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涉及氢气、甲醇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项目生产工艺涉及加氢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三、评估结论:
1、危险度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有松节油、α-蒎烯、β-蒎烯、硫酸、醋酸、甲醇、磷酸、樟脑油、氢气等危险化学品,无剧毒化学品物质。
(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该公司涉及硫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该公司无监控化学品。
(4)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该公司不涉及高毒物品化学品物质。
(5)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关于公布首、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涉及氢气、甲醇属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赣安[2009]20号),该公司生产涉及加氢(氢化)危险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工艺。
(7)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该公司不构成了重大危险源。
根据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原辅物料、实际操作等条件分析,可以确定项目工程中存在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锅炉爆炸、淹溺、其他伤害、噪声与振动、高温与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该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2)定性、定量法评价结果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的规定,该公司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方法适用于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10-5可容许风险(/年)10m,<310-6可容许风险(/年)35m,<110-5可容许风险(/年)50m,满足要求。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在生产和储存设施场所101水合车间生产作业、103A分馏装置一生产作业、102A加氢车间作业、102B制氢区域作业、201罐区作业、205罐区作业、202乙类仓库作业单元属稍有危险等级;103B分馏装置二作业、203丙类仓库作业、204罐区作业、电气作业、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单元等单元属一般危险等级。
(3)事故树分析评价,可知外力破坏、违章作业、安装质量、设备故障及腐蚀等因素构成了输气管线氢气泄漏事故发生的基本因素。x1~x16的结构重要度系数最大,也就是说,外力破坏、违章作业、安装质量、设备故障是造成管线气体泄漏事故发生的最重要因素。
(4)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评价,锅炉可能出现有安全阀不动作、炉体破裂的爆炸故障风险等级属Ⅱ级,其他故障风险等级为Ⅲ级;变配电装置、变压器、高压油开关、隔离开关和配电屏的火灾或爆炸,电缆漏电故障属于Ⅱ~Ⅲ级,其风险程度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
(5)危险度评价,102A加氢车间、102B制氢区域、201罐区3个单元评价为Ⅰ级、属高度危险;205罐区、101水合车间2个单元评价为级Ⅱ,属中度危险;103A分馏装置一、202乙类仓库2个工序单元评价为III级,均属低度危险。
(6)安全检查表评价,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但存在有部分生产车间、生产装置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合要求情况,企业已即时进行整改,部分尚在整改中。
2、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与厂外居民区、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该公司所在地选址(2004年建厂)符合国家规划,与厂外公共设施、企业的防火间距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该公司厂址位于在已纳入金溪县化工产业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范围内,符合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进行生产。
2)总平面布置
总图平面布置,厂内建筑、道路等总体上符合规范规定,均能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经设计诊断整改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加氢车间尚未整改完成),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本企业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工艺简单,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选用了防爆或隔爆型电机。工艺管理,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设置相应消防供水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及防护用品,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该公司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周边环境安全。厂区周边环境能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7)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厂区道路安全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8)该公司采用成熟的工艺和设备,工艺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运行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安全范围。
3、安全管理现状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仓库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比较严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但现场检查存在部分员工未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的违章现象。
3)江西华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江西华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对生产贮存场所、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安全生产情况有了进一步的完善。
5)本公司延期换证三年以来,主要生产设施装置中的蒸汽锅炉已报停,燃煤导热油炉改用生物质燃料,生产1车间改为水合车间,主要生产二氢月桂烯及二氢月桂烯醇等相关产品,且二氢月桂烯的水合生产工艺增加为2种,同时原二氢月桂烯车间改为中试车间,不再作为生产车间;原松节油罐区因不符合要求已停用,现松节油储存在201罐区;分馏车间主要生产产品变更为女贞醛成品、樟脑油、β-蒎烯等主要产品。主要生产设施装置根据生产产品的改变增设部分新设备设施,其余未发生基本改变。
6)安全生产许可范围为氢气、α-蒎烯(1kt/a)、β-蒎烯(0.5kt/a)、樟脑油(80t/a)***
4、评价结论
江西华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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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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