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钽铌金属化合物装置
发布时间: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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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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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300吨钽铌金属化合物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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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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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产业基地内,该公司创办于2011年,2018年6月加入江西国泰民爆集团,法人代表何骥,注册资金6247.57万元,属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有色金属制品、稀有金属及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企业。公司总占地114340平方米(171.51亩),已建有年产300吨钽铌金属化合物项目(其中包括氟钽酸钾128t/a、五氧化二钽24t/a、五氧化二铌83t/a、高纯五氧化二钽35t/a、高纯五氧化二铌30t/a)。
公司现有从业人员共6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公司于2016年01月29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6]0890号,有效期至2019年01月28日,许可范围为:氟钽酸钾(128t/a)***。公司于2017年02月0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赣(宜)AQBWIII0337),有效期至2020年02月05日,公司于2015年05月30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至2021年05月29日。
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有:硫酸、氢氧化钠、盐酸、液氨、氢氟酸、仲辛醇、氯化钾、锅炉使用的天然气、产品氟钽酸钾、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硫酸、盐酸、液氨、氢氟酸、氟钽酸钾、天然气,产品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等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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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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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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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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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 磷、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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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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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 冠、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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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 冠、、戴 磷、朱小华、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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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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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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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8.7.27-2018.011.28;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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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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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单位名称: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厂区地址: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营业执照:宜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用代码:91360900573622851U)
法人代表:何骥
注册资本:52475700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现有生产规模:年产300吨钽铌金属化合物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6]0890号
许可日期:2016年01月29日至2019年01月28日
许可范围;氟钽酸钾(128t/a)***
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于2004年5月成立的民营企业,位于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塔山),注册资金300万元,法人代表:朱卫民(原法人代表为吴江松,于2019年03月13日进行法人变更),主要从事氟化钠生产、销售。企业有产品氟化钠是一种无机化工产品,用途十分广阔,主要用作木材防腐剂,农业杀虫剂,医用防腐剂,焊剂,铝电解槽起动时电介质的添加剂,饮用水的氟化处理和其它氟化物的生产等。目前氟化钠生产厂家较少,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公司于2007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6年7月11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为:氟化钠(3000t/a)**,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0日。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7]0412号。
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产业基地内,该公司创办于2011年,法人代表何骥,注册资金5247.57万元,属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有色金属制品、稀有金属及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企业。公司总占地114340平方米(171.51亩),已建有年产300吨钽铌金属化合物项目(其中包括氟钽酸钾128t/a、五氧化二钽24t/a、五氧化二铌83t/a、高纯五氧化二钽35t/a、高纯五氧化二铌30t/a)。
公司以进口钴矿石及钽铌矿石为主要原料,依托东北大学冶金学院的技术团队多年的研发经验和技术储备,进行高品质钽铌材料的生产和深加工,为宜春市钽铌产业园产业链的完善贡献力量。本项目即采用氢氟酸—硫酸体系萃取工艺,在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在安全、环保及能耗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在生产稳定性和可靠性方面较有保证。
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员工66人。公司设有综合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品质保障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日常工作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环保部设有专职安全员。
评价结论及建议:
7.1企业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涉及的部分原料硫酸、盐酸、液氨、氢氟酸、燃料天然气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氟钽酸钾属于危险化学品。由于生产中有上述危险化学品,所以项目存在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灼烫伤害等化学性危险。同时,生产运行中还存在有机械伤害、容器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多种危险因素和毒物、噪声、高温等有害因素。这些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可造成人身伤害和职业危害,也直接影响生产装置本身的安全运行。
在上述危险与有害因素中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是工程的重要危险因素。
通过对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查明了系统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种类与分布状况,并通过辨识确定项目生产场所和储存所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达到《标准》规定的临界量,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企业生产涉及的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公司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企业生产涉及的液氨、天然气、氢氟酸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7.2主要评价结果综述
评价人员在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危险度分析、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法评价等定量评价方法对工程的主要生产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取得了相应的评价结果。
1)定量风险评价,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厂外社会风险分布图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我国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图》判定,该项目社会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根据重大事故后果分析法计算液氨泄漏中毒的伤亡范围,重创建筑物和加工设备,R≥249m为安全区,本项目周边249米范围内无居民区,因此若该项目发生严重液氨储罐泄漏事故,对周边的村落也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3)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在选定的10个单元作业条件的危险等级均在“可能危险,需要注意”或“稍有危险、或许可以接受的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但项目液氨属于毒性气体,应重点加强202储罐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其贯彻落实,保证安全作业。
4)根据危险度评价,该项目202储罐区得分为11分,属于中度危险,在项目的日常生产中需要高度注意。其余评价单元为低度危险,项目生产的危险性在可接受范围内。。
5)企业安全设施措施符合性评价结果
(1)厂址位于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产业基地内,属于化工集中区。
(2)企业装置的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物料输送便捷,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紧凑、合理。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规整,平面布置基本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企业生产区道路宽度6 m~8m,主要生产车间、装置周围设置环形道路,厂区道路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5)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分级、评估,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已备案;
(6)企业按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和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设置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7)企业对火灾爆炸、灼烫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触电、起重伤害等危险设置了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可以较好的预防各类危险的发生。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
(8)企业的生产区设置有较为完善的消防灭火设施,消防设施通过当地公安消防机关验收。
(9)该生产装置设置有较为完善的防雷设施、接地系统,该公司的防雷装置经湖南长昊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合格。
(10)企业对生产中存在有毒物、噪声振动和高温热辐射等职业危害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与设施,使尘毒、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害得到了较好控制。
(11)企业主要相关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书,企业已作出承诺尽快安排人员进行培训。
(12)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对照检查表明,该装置符合安全生产许可的有关条件。
7.3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1月2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相关安全生产证照齐全;企业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现有的安全设置较为完善,且运行正常。多年的生产过程,表明装置的生产方法合理、工艺成熟、装置、设备运行稳定安全可靠。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开展较好,生产至今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评价认为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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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