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巴斯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吨天然高端VE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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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巴斯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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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90吨天然高端VE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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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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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巴斯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企业法人代表李金生(原法人代表吴坤民,于2019年3月变更),企业于2017年1月23日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7]0928号。其许可范围为:高α-VE(90t/a)、VE醋酸酯(30t/a)、VE琥珀酸酯(30t/a),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01月23日至2020年01月22日。目前企业生产状态正常,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变化,主要危险化学品生产建筑、工艺、装置未发生变化,未发生过职工死亡和其它重大事故。
该公司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有醋酸酐、甲醇、环己烷、正己烷、三乙胺、氢气、多聚甲醛、氮气(压缩的)、醋酸等,污水处理过程中使用到少量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等,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化学腐蚀等危险性。该公司使用醋酸酐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氢气、甲醇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该公司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产品高αVE生产过程中涉及加氢危险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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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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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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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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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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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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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 冠、黄伯扬、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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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香港、王 冠、、戴 磷、马 程、黄伯扬、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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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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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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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7.15-2019.11.11;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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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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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法人代表:李金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高α-VE(90t/a)、VE醋酸酯(30t/a)、VE琥珀酸酯(30t/a)生产、销售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装置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工业北路18号(规划化工集中区内)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7]0928号
许可日期:2017年01月23日至2020年01月22日
许可范围;高α-VE(90t/a)、VE醋酸酯(30t/a)、VE琥珀酸酯(30t/a)
江西省巴斯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江西省巴斯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注册成立,位于江西省万载工业园区,以生产高端天然维生素E,包括D-α-生育酚,D-α-生育酚醋酸酯和D-α-生育酚琥珀酸酯为主,年产量为90吨。
公司现有员工40余人,其中包括从事天然维生素E行业十余年的领域内知名技术专家和技术骨干5名,多年专业的高素质生产员工20余人,公司注重环境健康安全,不断致力于改进生产技术与工艺,提升产品竞争力,已成长为优秀的D-α-生育酚专业生产商。
公司管理方针:江西省巴斯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始终以政府和相关方的环境、安全、职业卫生要求,以及最为严格的质量要求作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和经营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并持续改善,与员工、相关方共同努力,推行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质量优化、不断降低和谋求消除环境、安全与职业卫生风险,提升产品品质,确保持续符合所在国家的环境、安全和职业卫生法规、质量标准及其它要求,维持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公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总经理李招斌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席,唐吉刚为管理者代表,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公司共配置有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2人,专职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另配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评价结论及建议:
9.1安全现状综述
1、江西省巴斯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评价所涉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有:醋酸酐、甲醇、环己烷、正己烷、三乙胺、氢气、多聚甲醛、氮气(压缩的)等,污水处理过程中使用到少量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等。该企业的危险因素以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害、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为主,主要有害因素包括毒物危害、高温热辐射、噪声振动和粉尘等。
2、江西省巴斯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甲醇、氢气,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加氢工艺。企业涉及的醋酸酐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剧毒化学品。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江西省巴斯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储存装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企业现有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进行了登记建档,并定期进行了检测检验;对各类防雷建筑物、化工生产装置、设备,采取了防雷防静电措施;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取了防护和治理措施。
5、企业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领导安全意识较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提高员工素质,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企业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己备案,同时定期组织进行了消防及应急救援演练。
7、厂区内道路布置较合理,设置了环形消防通道,道路畅通,具有一定的消防疏散条件。设置了循环消防水池,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备。同时企业在生产区设置了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9.2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省巴斯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吨天然高端VE生产装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相关安全生产证照齐全;企业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现有的安全设置较为完善,且运行正常。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开展较好,生产至今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评价认为江西省巴斯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吨天然高端VE生产装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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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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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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