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鄱阳县国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800t/a硝酸胍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18-09-1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鄱阳县国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1800t/a硝酸胍生产装置

简 介

鄱阳县国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化工公司)地处鄱阳县枧田街集镇虎行坦,是一家从事精细化工生产经营的私营企业,国兴化工公司主要生产磺胺系列、硝酸胍、全纸纸桶等产品,其中磺胺系列、全纸纸桶等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不属于本报告评价范围。公司生产的硝酸胍产品部分用于企业自己生产磺胺系列产品的原料及部分外销,企业生产规模为1800t/a硝酸胍。国兴化工公司现有员工总人数62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10人,生产人员52人,国兴化工公司硝酸胍生产人员15人,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占地面积64800m2,法人代表刘国兴。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鄱阳县国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05]0181号,有效期至2018917日。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马程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小华

评价报告编制人:

马程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马程、王冠、谢寒梅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马程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18.9

主要任务:为促进安全生产,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兴化工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赣安中心)对其1800t/a硝酸胍生产装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受国兴化工公司的委托,赣安中心组织评价组,于2018年4月开始着手评价工作。评价人员在收集有关资料,调查研究、实地检测检查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等项工作,并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完成本评价报告书。本次评价,一方面为企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提供帮助;另一方面为企业正确认识本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制定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管理,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可靠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评价报告:鄱阳县国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800t/a硝酸胍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装置名称:1800t/a硝酸胍生产装置。

建设单位:鄱阳县国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已建项目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约64800m2

企业法人代表:刘国兴

项目地址:江西省鄱阳县工业园区(规划化工集中区)

鄱阳县国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处鄱阳县枧田街集镇虎行坦,企业主要产品为磺胺脒、硝酸胍、全纸纸桶等产品。公司生产的硝酸胍产品部分用于企业自己生产磺胺脒生产的原料,部分外售,企业硝酸胍生产规模为1800t/a。公司现有员工总人数62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10人,生产人员52人,本项目生产人员15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占地面积64800m2,法人代表刘国兴。

公司现有生产装置包括3000t/a磺胺脒生产装置;纸桶生产装置;1800t/a硝酸胍生产装置。其中3000t/a磺胺脒生产装置(101、102生产车间);纸桶生产装置(纸桶生产车间)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鄱阳县国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05]0181号。

该公司至今未发生过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周边环境未有明显变化。

公司现有员工总人数62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10人,生产人员52人,本项目生产人员15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年操作日为300天,实行三班制。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一直抓紧安全生产工作,至今未发生过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卓有成效。

评价结论:

该企业安全现状总体安全状况

1)该企业所在鄱阳县国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鄱阳工业园,企业四周筑起了2.2m高的实体围墙,鄱阳县国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东面围墙外为山地;南面围墙外为预留发展用地、农田,南侧有一条东西走向的10KV架空电力线(进入本公司的电源线);西面为丰枧渠、大枧公路及农田;北面为山地。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区域250m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重要建筑物等。

该企业厂址所在地250m周边没有居民区、商业中心、学校、重要公共建筑等,无珍稀保护物种和名胜古迹。生产装置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

2)该企业装置产品采用国内成熟、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外同类水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企业装置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企业使用的生产技术、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本)修订》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技术和工艺,符合行业安全要求。

3)该公司2017安全投入安全设施投资该公司48.41万元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该企业装置使用物料涉及危险化学品包括液氨、氨水、硝酸铵、硝酸胍、氢氧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主要危险性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为本企业主要危险因素。

5)该企业建立了危险化学品档案,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6)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该企业液氨、硝酸胍、硝酸铵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该企业危险化学品未列入监控化学品;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该企业危险化学品未列入易制毒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企业危险化学品未列入剧毒物品;对照《卫生部关于印发《高毒物品目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142号),该企业装置的液氨为高毒物品;根据《易制爆品目录》2011,经辨识,该企业危险化学品未列入列入易制爆品。

7)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完整版)》。该企业双氰胺与硝酸铵的硝化反应属于典型危险化工艺。

8)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以下称《标准》)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的规定对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结果为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9)该企业装置的有害因素为噪声、高温、低温,其采取的安全措施,可以控制和消除有害因素对操作人员的危害。

10)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编制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在生产中能够严格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其安全生产管理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公司。

11)现场安全检查表检查表明,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

12)危险度分析表明,根据危险度评价,公司的硝酸胍生产操作、液氨钢瓶、204仓库均为中度危险。

13)采用事故后果模拟法可知,液氨钢瓶重大泄漏事故后果分析,液氨泄漏可能造成死亡半径为32.56m、中毒半径为119.97m范围的危害,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周围250m以内无居民,故影响不大。

14)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采用事故后果计算法,计算结果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17)该企业的公用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等均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评价结论

鄱阳县国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该企业针对评价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因此,本评价组认为:

国兴化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守。近三年来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未发生人员伤亡及设备事故。

综上所述,该公司主体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具备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基本条件,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基础上,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能够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189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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