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
发布时间:2018-05-2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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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现有经营许可范围为以下内容:带储存设施经营(氮气、氩气、液氧、液氨、氨水)、无仓储经营(二氧化碳、氢气、氩甲烷、二氧化硫、六氟化硫、硫酸、丙酮、液碱、盐酸),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18日,企业地点贵溪市冶金大道,且该厂址被规划为贵溪市城北化工集中区,注册资金730万元,从业人员38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2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法定代表人洪兴。
该公司取得了乙炔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赣鹰安经(乙)字[2009]200058号),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6月22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赣安中心)对其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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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马程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马程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马程、王冠、谢寒梅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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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马程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18.5;
主要任务:我中心接受委托后,组成安全评价项目组,于2018年4月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设施、经营场所进行了勘察、观测和调研并收集相关资料。评价人员在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本评价的范围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安全条件进行评价,主要是包括选址、布局;场所、工艺;危害防护;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人员考核培训;安全投入;工伤保险;劳保用品;经营剧毒化学品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并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并经内部审核、与企业沟通等程序,编制完成了《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本安全评价报告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并根据该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安全要求和企业的现实状况,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一方面为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进行项目安全审查提供技术资料;另一方面为企业深化经营过程风险认识提供帮助和服务。 |
评价报告: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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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本报告仅针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进行评价,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不在本报告评价范围)。企业地点贵溪市冶金大道,且该厂址被规划为贵溪市城北化工集中区,注册资金730万元,从业人员38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2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法定代表人洪兴。
该公司取得了鹰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赣鹰安经(乙)字[2009]200058号),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6月22日。
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带储存设施许可范围(1):氩气、氮气、液氨、氨水;无仓储许可范围:二氧化碳、氩甲烷、氢气、二氧化硫、六氟化硫、硫酸、丙酮、液碱、盐酸。
评价结论:
1)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方式分为二种,氮气和氩气、液氨、氨水设有储存和充装设施;其他危险化学品为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贸易调拨)从事批发的方式。货物由本公司承运(该公司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标准进行辨识,该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整体构成重大危险源三级)。
2)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共13种,其中二氧化硫、氢气和液氨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丙酮为易制毒化学品,无剧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3)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现有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健全,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及相应器材,有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等制度,符合有关规定。
4)站区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5)该项目储存、充装工艺成熟、技术可靠,无国家明令淘汰工艺,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
6)该公司对特种设备和强制检测设备安全管理比较重视,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技术档案齐全,在采购、安装、使用、检验、日常管理等各环节基本能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这些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起到良好的作用。
7)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安全检查表》检查,A项全部合格,B项有全部合格,该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符合安全要求。
本报告评价结论: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及从业人员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及《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经营单位基本条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贸易经营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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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