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彭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彭泽生物发电工程
发布时间:202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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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彭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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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能彭泽生物发电工程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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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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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国能彭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内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奇
经营范围:农林生物质发电、销售电力产品、生物质成型燃料;秸秆等农林剩余物的收集、初加工;生物质灰渣综合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与碳排放交易,生物质能工程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企业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企业已按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同时企业希望通过现状评价来检查其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情况,促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为此,国能彭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特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赣安中心)对其生产设施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后,赣安中心组成评价小组,于2019年12月对企业现场进行了检查,对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了查阅分析,对在现场工作中辨识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评价,对企业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本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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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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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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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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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苏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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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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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苏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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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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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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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檀廷斌、苏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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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10;
主要任务:国能彭泽生物发电工程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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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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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能彭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国能彭泽生物发电工程(1*30M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占地面积:178667m2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内
法人:李奇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国能彭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2日,坐落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内,占地面积268亩,总投资3亿元。工程建设规模为1*130t/h锅炉+1*30MW汽轮发电机组。目前拥有员工52人,主要经营范围为:农林生物质发电、销售电力产品、生物质成型燃料;秸秆等农林剩余物的收集、初加工;生物质灰渣综合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与碳排放交易,生物质能工程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咨询服务等。
该公司组成主要包括主厂房、半露天干料棚和露天堆场、冷却塔、烟囱、升压站、行政办公场所等。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涉及的硫酸、盐酸、氨水[含氨>10%]、水合肼/联氨[含肼≤64%]、乙炔、氧气、氢氧化钠、铬酸钾、乙醇[无水]、二异丙胺、偏钒酸铵、硝酸银、亚硫酸氢钠、乙二胺属于危险化学品。
2)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颁布,703号修改)可知,该项目涉及硫酸、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3)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涉及使用的水合肼、硝酸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该公司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公司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2015年]第5号)辨识,该公司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7)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该公司不涉及高毒物品。
8)依据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公司为生物质发电厂,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火灾、触电、物理爆炸、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高温灼烫、粉尘、中毒窒息、淹溺、噪声危害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该公司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触电、物理爆炸、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温、噪声危害。
三、评价结论:
1、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该公司生产车间单元危险性为“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相对比较安全。在全面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件下,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2、通过定性、定量评价分析,该公司厂址、总平面布置及主要建(构)筑物单元、燃料输送系统单元、锅炉设备及其系统单元、汽机设备及其系统单元、电气设备及其系统单元、热控系统单元、化学、水工设备及其系统单元、除灰渣系统单元、特种设备单元、消防单元、安全管理单元基本符合《《秸秆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762-2012、《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2011、《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等规范的要求,可以看出:该公司厂址位于彭泽县工业园;厂址无不良地质条件,所在地区地震裂度为6度,发生地震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小;企业周边无医院、影剧院等公共设施;无车站、码头;无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苗种生产基地;无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企业采取了防洪和排涝设施。企业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功能分工明确,工艺流程顺畅,物料输送较为便捷,布局合理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该公司使用的工艺为当前较为成熟的工艺,其设施、设备、装置按照物料性质及相关要求进行选型,且较为安全。工艺布置紧凑、合理且能相互匹配,工艺流程最大限度地采用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安全设施、设备较为完善,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3、防雷经过有关部门检测检验。
4、安全管理:①国能彭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编制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取得了预案文件;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③公司按要求进行了安全投入;④为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险。
5、企业针对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及时认真的整改,并作出了《整改回复书》。
综上所述,国能彭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整改,达到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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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