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石诚气体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评价报告名称 |
安义县石诚气体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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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义县石诚气体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于2005年3月18日成立,法人:曾招剑。是从事液氨、硝酸、氧气、二氧化碳、氩气、氮气充装、储存的企业。储存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储存能力为1个液氨储罐48m3、1个硝酸储罐30 m3、2个液氧低温贮槽(其中1个30 m3、1个10 m3)、1个液氩低温贮槽30 m3、1个液体二氧化碳贮槽20 m3、1个液氮低温贮槽20 m3。建筑、设备为自有;另外储存经营乙炔;贸易(不存储)经营氢气、丙烷、醋酸乙烯、醋酸正丙脂、醋酸甲酯、环氧氯丙烷、二甲苯、二甲胺、苯酚、苯乙烯、三乙醇胺、纯苯、稀释剂、溶剂油、甲缩醛、二氯丙烷、正已烷、氢氟酸、硫酸、盐酸、硝酸钠、亚硝酸钠、氢氢氧化钾等。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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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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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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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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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枝 |
0800000000101600 |
004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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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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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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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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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 |
001630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1、液氨储罐与办公楼(4F)的间距,与规范要求的安全间距相差1米多距离,不符合要求;2、液氨卸车区静电夹失灵;3压力表未标最高工作限值。针对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隐患,企业均已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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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该公司液氨罐区、硝酸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应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管理。
2、该公司安全现场检查表检查结果,总体上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3、该公司在平面布置中,液氨储罐与办公楼的安全间距(与规范要求的30m间距相差1米多)不符合要求,企业已采取相应措施,基本符合要求。
4、该项目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通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和安全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需要,消防设施能满足安全生产的特殊需要。
5、该项目100m范围无敏感区、居民区等,经计算得到,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53m,社会风险属于可接受范畴。但厂区内设有工作人员值班宿舍,在53m范围内,一旦发生液氨泄漏,个人风险在不可接受范围。
6、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基本上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综上所述:安义县石诚气体有限公司充装、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该气站充装、储存、经营风险是可接受的,充装、储存、经营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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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时间 |
2021.3.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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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参加人员 |
徐美英、李炎枝、曾招剑(企业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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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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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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