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南丰蓝天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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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南丰蓝天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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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南丰蓝天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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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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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南丰蓝天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地处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太和镇南建路旁,S211省道(建南线)北侧。主要经营0#柴油、92#汽油、95#汽油,最大储存能力为120m3,其中30m30#柴油储罐1个、30m392#汽油储罐2个、30m395#汽油储罐1个,折算总储量为105m3,为二级站。该站2017年08月06日已取得原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抚安经(乙)字[2012]000041号,有效期为2017年08月06日至2020年08月05日,法定代表人为季金军,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经营范围主要为成品油(汽油、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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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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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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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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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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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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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海波、罗沙浪、倪宏华、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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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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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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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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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05.20;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现状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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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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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评价结果综述: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南丰蓝天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加油站加油区(经营)和储油罐区均未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的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通过本报告分析,本加油站经营过程中主要有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而加油站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护意识。
3、加油站在选址、外部防火距离、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基本需要。
4、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3个单元中可能出现一般危险作业环境有二个单元,且一般危险作业环境的出现均由物料的危险程度所决定,而其余单元的作业均在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5、危险度评价油储罐区得分为17分,为I级,高度危险,由于加油站已设紧急切断系统,并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高低液位报警、防渗漏检测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6、加油站安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已备案。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南丰蓝天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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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