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葡萄采石场
发布时间: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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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葡萄采石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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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萍乡市葡萄采石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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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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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葡萄采石场(以下简称:葡萄采石场)成立日期为2017年6月8日,为集体所有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300MA3619AX1P,经营范围为石灰石露天开采、加工、销售。
矿山位于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葡萄村,经济类型为集体所有制,开采矿种为石灰石,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为5万t/a,矿区面积0.0107km2,有效期限为2017年5月9日至2022年6月20日。葡萄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18]J043号),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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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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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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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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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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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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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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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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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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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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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年4月8日,查看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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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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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开采过程中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淹溺其他等11类危险因素,其危险因素排序为:坍塌、高处坠落、放炮、车辆伤害、机械伤害。
2)开采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振动等3类危害因素。矿山应重点加强粉尘危害因素防治。
3) 评价项目存在暴雨、寒潮(冰雹和霜冻)、大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因素。矿山对雷电等自然灾害应引起重视。
4)矿山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结论
本报告对安全管理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采剥单元、开拓运输单元、爆破单元、电气单元、防排水单元、防灭火单元、排土场以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等10个评价单元137项进行了安全检查表评价,其中20项缺项、23项不合格项、94项合格项。合格项占检查项总数的80.3%,对照表4.1 可知,矿山类型为B类,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综上所述,萍乡市葡萄采石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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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