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

发布时间:2021-06-10

项目名称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安全现状评价

简 介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是一家从事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的私营企业,主要经营医用氧、工业氧、乙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位于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汭口村张家。企业于2016年08月12日在铅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办理了营业执照。2018年05月1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换发,换发后企业名称仍为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61124MA36MNAJXK,经营者为朱瑞胜,经营场所为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汭口村陈家路口,经营范围为氧气、乙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经营的产品医用氧、工业氧、乙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为危险化学品,其中医用氧、工业氧、氩气、氮气、二氧化碳属于不燃气体,乙炔属于易燃气体,氧气还属于助燃气体。产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企业于2019年7月3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饶铅安(乙)字[2016]0001,许可经营范围为氧气、乙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有效期为2019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0日。企业经营者于2021年3月29日与房主签订了租房合同,将经营场所搬迁至该房主位于鹅湖大道边2号汭口张家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2013年第645号令修改)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5号令,2015年第79号令修改)的规定要求,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提交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受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的委托,江西省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郑强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郑强、黄伯扬

报告审核人:

王海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谢寒梅、倪宏华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郑强、黄伯扬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报告完成时间:2021年6月10日

主要任务: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二、企业基本情况

2.1 企业基本情况

工业气体一种瓶装压缩液态气体,在常温常压下呈气态,气体种类有繁多,主要用于各种工业制造方面。工业气体被喻为工业的"血液"。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气体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工业要素之一,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2000年后,工业气体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庞大的市场需求为中国气体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未来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趋势。预计未来5年期间,中国工业气体市场将保持至少11%的增长率,工业气体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传统行业主要为钢铁、化工,新兴的应用领域包括金属加工、煤化工、玻璃、电力、电子、医疗、公路养护、食品饮料等各行各业。

随着铅山县工业园区的发展与壮大,以及周边个体加工点的增多,对各类工业气体的需求也逐渐增加,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抓住这一有利形势,于2016年在上铅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本经销点落成后,能够快捷、有效的供应周边工厂及个体经营所需的常规气体,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是一家从事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的私营企业,主要经营医用氧、工业氧、乙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企业位于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汭口村张家。20160812日在铅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办理了营业执照,2018051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换发,换发后企业名称仍为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61124MA36MNAJXK,法人代表为朱瑞胜,经营场所为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汭口村陈家路口,经营范围为氧气、乙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于201973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饶铅安(乙)字[2016]0001,许可经营范围为氧气、乙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有效期为2019731日至2022730日。企业经营者于2021329日与房主签订了租房合同,将经营场所搬迁至该房主位于鹅湖大道边2汭口张家的房屋。

企业基本情况见表2-1

2-1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

注册地址

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汭口村陈家路口

联系电话

15079360533

传真

 

邮政编码

 

企业类型

个体

企业性质

                           私有

登记机关

铅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朱瑞胜

主管负责人

 

职工人数

4

技术管

理人数

1

安全管

理人数

1

注册资本

万元

固定资产

 

上年销售额

 

经营场所

地址

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汭口村张家

产权

租赁

储存设施

地址

经营商店,无仓储,仅涉店内中转(乙炔除外,乙炔无中转)

建筑结构

砖混

储存能力

 

主要管理

制度名称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职工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经营、销售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防火管理制度等

主要消防安全设施工、器具配备情况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状况

备注

手提干粉灭火器

MF/ABC4

4

正常

 

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

品名

经营规模/

店内中转量

质量标准

用途

氧气

1000/10000

15/35

99.5%/99.2%

医用氧/工业氧

乙炔

1000

不储存

98%

工业

氩气

600

15

99.2%

工业

氮气

300

10

99.99%

工业

二氧化碳

600

15

99.2%

工业

申请经营方式

零售

2.2经营点概况

企业已经于201973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饶铅安(乙)字[2016]0001,许可经营范围为氧气、乙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有效期为2019731日至2022730日。企业经营者于2021329日与房主签订了租房合同,将经营场所搬迁至该房主位于鹅湖大道边2号汭口张家的房屋。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变更注册地址,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2.1经营点自然情况及周边环境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地处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汭口村张家,位于铅山县鹅湖大道(汪乌线)以北、外环路以西。

本经销点店面周边环境如下:

东面为一家汽车维修店;

南面约20m处为鹅湖大道;

西面北部为一废旧钢铁堆场,西面中部与一栋民房贴邻,西面南侧为一家物资回收点(涉及拆解、切割)的地磅,距店面西侧围墙12m处为该物资回收点的大门及围墙;

北面16m处为一栋民房。

本经销点店面周边50m范围内无重要公用建筑等敏感场所。

2.2.2建筑及平面布置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店面呈长方形,南北长16m东西8m。店内中间位置设有收银台;东侧靠墙位置设置空瓶暂放区,用于临时放置回收的氧气、氮气等空瓶;西侧靠墙位置设置氧气、氮气、二氧化碳、氩气的气瓶暂存区,用于气体样品展示及中转;北端西侧为卫生间,东侧设样品间,用于临时放置回收的乙炔空瓶及气体样品展示。现场勘查时样品间与店面之间设置敞口门。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所处的建筑物为单层砖混结构,钢架轻质顶,二级耐火等级,设有2个出入口,主要出入口(店门)位于经营商店的南面,应急出入口设置在经营商店北面。

2.2.3产品经营过程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根据客户需要,由厂家直接将货物利用汽车通过公路配送至本经销点商店,本商店中转后配送至用气客户。本经销点不设置危险化学品库房,经营商店仅涉店内中转,不长时间储存,乙炔除外(不存储,无中转)具体经营情况见图2-2

2-2  经营过程示意图

本项目产品由上饶市龙潭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产品运输委托上饶县蓝天危货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具备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资质。相关方资质详见附件。

2.2.4消防、安全设施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位于城市次要路段,按规范要求设有消防设施,店内配置4kg干粉灭火器4个,基本能保证营业场所的小型火灾的扑救。照明开关及用电设施插座均装在墙壁上,距地面1.4m,照明采用小功率白炽节能日光灯。

2.2.5安全管理体系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了安全、消防领导小组,制定了经营者安全职责,明确规定了岗位人员安全经营责任和要求。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值班制度、销售管理制度等。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制定了消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遇到有紧急情况时可以指导应急行动。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具体见附件。

2.3运行情况

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自上次取证及搬迁店址以来经营正常,设备、设施未出现异常现象。

七、评价结论

1、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是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单位,主要经营产品有医用氧气、工业氧气、乙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

2、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经营产品中医用氧气、工业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属于不燃气体,乙炔属于易燃气体,氧气还属于助燃气体。产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经营商店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检查的结果,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5、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经营场所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6、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安全管理制度已建立,满足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需要。

7、根据综合安全评价,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平面布置、运输、建筑物、消防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综上所述,铅山县双福气体经销点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的要求,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

提交时间

2021610

现场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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