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南阳矿业有限公司闭库前尾矿库
发布时间: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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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南阳矿业有限公司闭库前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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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铅山县南阳矿业有限公司闭库前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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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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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南阳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位于铅山县紫溪乡排山村,设计初期坝为透水堆石坝,高16.0m,尾矿堆积坝坝高2.0m,为截河型的五等库。设计库区汇水面积为0.04km2(截洪后)。
因铅山县南阳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改造,尾砂脱滤干排,外运至砖厂做环保砖,仅在2014年3月至12月进行了排尾,铅山县南阳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尚未堆筑堆积坝,目前坝高16.0m,库内尾砂量约为0.35万m3。按《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尾矿设施设计规范》,属于五等库,主要构筑物级别5级,按100年一遇校核洪水。
2020年初企业新增了机制砂项目,将矿山废石运至铅山县南阳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东侧约200.0m处的破碎站进行破碎选砂,运输公路经铅山县南阳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初期坝坝顶通过,并在尾矿坝外坡填垫了较多土方。同时在库内右岸沿山坡堆放了较多废石、机制砂底泥,铅山县南阳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处于停止排放尾矿状态。鉴于以上原因,企业拟启动尾矿库闭库项目。
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应当在一年内完成闭库”及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的规定,铅山县南阳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应进行闭库前安全现状评价,以作为尾矿库进行闭库安全设施设计依据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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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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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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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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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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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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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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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管自强、许玉才、戴磷、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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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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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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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1.21,查看现场、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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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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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判定,铅山县南阳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属于危库。鉴于铅山县南阳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已停止放矿,依据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应尽快实施闭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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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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