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21
单位名称: |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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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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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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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是由浙江富阳山水置业有限公司收购原宜昌树脂厂而组建的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2007年5月,公司于2008年搬迁至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现有员工352人,其中高、中级职称80余人。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52人。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湖北省100家重点企业和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山水牌”聚氯乙烯糊树脂为湖北省优名牌产品,拥有2项发明专利和10多项实用新型专利。通过了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鄂政发〔2018〕24号)工作要求,及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清单》,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被列为搬迁整改企业,预计将于2020年底迁入规划的化工园区内。
该公司主营聚氯乙烯糊树脂、烧碱、液氯、盐酸的生产销售,装置生产能力:聚氯乙烯糊树脂(EPVC)3万吨/年、烧碱(100%NaOH)3万吨/年、液氯5000吨/年、盐酸5000吨/年。受市场因素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及《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的意见》(宜府办发【2017】15号)精神,公司EPVC生产装置(含乙炔装置、聚合装置)于2018年6月即开始停止生产,现处于停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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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姜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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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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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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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姜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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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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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姜威、檀廷斌、占伟、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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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姜威、占伟、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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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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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姜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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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6.17~2019.7.;
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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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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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通过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得知,本评价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电危害、机械伤害、灼烫、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淹溺、毒物、噪声、高温等。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该公司该厂已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厂涉及的电解工艺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该公司涉及的氯、氢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厂生产的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该厂涉及的氯属于剧毒化学品。
二、安全生产条件
1、运用安全检查表发对该厂的外部环境及平面布置、工艺装置、储运设施、公用工程、两重点一重大、特种作业及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综合检查评价,存在的不合格均已整改。
通过对该项目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计算,个人风险值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10-7)约为760m,(≤1×10-6)约为510m,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均无响应的敏感目标。社会风险曲线部分落在在尽可能降低区,企业应采取安全措施降低风险。
2、企业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领导安全意识较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提高员工素质,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企业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己备案,同时定期组织进行了消防及应急救援演练。
4、该项目涉及到的特种作业工种包括高压电工、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该厂配备了部分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高压电工、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均持证上岗。防爆电气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等作业聘请外施队负责,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企业已明确加强安全管理。
5、自2016年5月取证以来,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范围、生产场所、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方面未发生重要改变。生产装置运行良好,各设施设备性能稳定,安全设施、措施运行有效,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评价结论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现状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四、建议
1、在本次安全评价工作后,企业进行的任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批;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该项目生产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设备、厂内车辆等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都必须严格遵循《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企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本次安全评价工作后,企业的特种设备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要按国家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2)新增的特种设备要有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4、有毒可燃气体探测器的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责任人应接受过专门培训,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应对有毒可燃气体探测器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进行维护。每周按动报警器自检试验系统按钮一次,检查指示系统运行状况。每两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涉及安装在高处的检测器,检查周期可适当延长,但需保证正常运行。每半年用标准气体对氯气检测报警器进行检定,观察报警情况和稳定值,不满足要求时应修理,并作好检测记录。
5、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40号令)要求,切实加强氯、氢气的管理。
6、加强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设施、防灼伤冲淋设施等设备的维护、更新工作,做到责任到人,落实每天、每周、每月定期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设施卡,标明责任人、检查人、检查日期和设施状态。
加强对锅炉的管理及事故预防,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定期检验泄压装置,保证有效可靠;
(2)定期检验维护设备,保持设备运行良好;
(3)保证各检测仪表、报警联锁装置完好可靠;
(4)严格执行、建立锅炉巡视制度,定时检查登记运行情况;
(5)作业时加强检查确认,防止误操作。
7、加强对公司压力容器的管理及事故预防,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要求设置泄压装置;
(2)各种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爆破片应定期效验或更换,确保灵敏可靠,并定期效验;
(3)各种储罐的压力表、液位计、调压阀等均应灵敏可靠。并定期效验;
(4)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压力容器,并加强日常维护;
(5)各种钢瓶和储罐内储存的物质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超装;
(6)加强压力容器现场环境管理,易燃可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周围不准放可燃物,并控制明火。
8、加强液氯充装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充装人员资质及培训。液氯钢瓶充装人员必须市级以上质检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2)事业部必须每月对充装人员进行培训(氯气性质、气瓶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因素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3)液氯充装区域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及应急防护器材,并保持完好备用。
(4)运输车辆必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9、坚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着重加强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建立。并不断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修改完善,以更符合该项目实际情况,更加实用、有效。
11、健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依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组织演练。还应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其它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1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3、应从以下方面完善安全警示标志。
①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储存设备设施及公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②设备、管线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识别色。
14、该公司生产场所、储罐区、仓库储存有大量易燃、有毒化学品,且储量较大。该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参照重大危险源的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该公司还应在以下方面特别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①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严格的危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及运输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合理安排生产,尽量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以降低发生事故的机率和危险有害程度。
②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③危险化学品运输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制订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5、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厂内交通实行管制,必要路段设置限高、限速牌,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6、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尘、毒应严加控制,以减少对人体和生产设施造成的危害。公司应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定期进行空气检测,确保作业场所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对超限值的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
17、电气设备的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安全应以防触电、防电气火灾、防静电和防雷击为重点。
18、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9、该项目工艺管道中的介质存在高温、腐蚀、有毒的特点,各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垫片腐蚀、基础腐蚀、管道渗漏等问题,应加强工艺巡检,加强现场管理,做好备品备件管理,一旦发现跑、冒、滴、漏现象立即进行检修。
20、厂区内吊装、动火、动土、登高、设备检修等作业必须符合AQ3021~3028-2008标准(八大作业规程)的要求,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1、该公司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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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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