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嵩溪启航采石场洋段建筑用砂岩矿
发布时间:2020-12-2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清流县嵩溪启航采石场 |
|
项目名称 |
洋段建筑用砂岩矿安全现状评价 |
|
简 介 |
||
洋段建筑用砂岩矿为已建矿山,采矿权人为:清流县嵩溪启航采石场,经济类型为私营独资企业。矿区地处清流县境中部,位于清流县城关北东30°方向,直距约14.3km处,行政区划隶属清流县嵩溪镇元山村管辖。该矿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万m³/a。
矿山现持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3504232013107130131632,有效期自2019年1月28日至2024年1月2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闽)FM安许证字〔2017〕GY26号,有效期自2018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1日;矿山爆破作业委托清流县新建民爆有限公司进行,矿山未设置爆破器材库。
洋段建筑用砂岩矿按照设计采用露天自上而下分层开采,公路开拓,中深孔爆破,挖掘机装车,汽车运输。目前,采场上部+430m以上已按照设计进行剥离;下部形成了+430m~+395m采矿台阶,台阶内形成了+430m作业平台、+410m作业平台及+395m装矿平台。台阶高度15~20m,台阶坡面角60°~65°,作业长度约60m。采矿工艺流程为“剥离—穿孔—爆破—铲装—运输—排卸”。台阶三要素符合要求。
矿山能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自上而下分层开采,主要工艺流程与设计一致。矿山实际开采采用中深孔爆破,爆破后的矿(岩)石用挖掘机装入破碎机台后外运销售,大块矿石采用LG939E型型挖掘机配液压锤进行二次破碎。露天开采实现机械化铲装作业。
矿山开采出的矿石采用装载机装车,汽车运输。采石场道路为简易路面,单车道路面宽度为4.5m,每隔300m设一6.5m宽的双车道,最小转弯曲率半径大于15m,道路宽度、坡度、转弯处最小曲率半径符合要求。现有道路能满足矿山运输要求。采场外设置防洪沟,其规格断面为:宽0.3m×深0.3m,其坡度大于1%,采场排水良好,防洪沟设置能满足实际排水需求。采场北侧标高约+430m处的山坡上布置一处高位水池,水池容量约80m³,供湿式凿岩、矿山消防等使用。
矿山实际和设计的生产能力一致,均为10万m³/a。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胡永志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永志 |
|
报告审核人 |
许玉才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昌魁、邓晖、黎余平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邓晖、黎余平 |
|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邓晖、胡永志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9.15~2020.12.21
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
该矿成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较健全,且能在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技术资料较为齐全。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到位,相关人员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能按要求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该矿山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各功能区域划分明确,总平面布置合理。采场爆破危险区域内无学校、村庄及居民区等其他重要建(构)筑物。地面建筑物防火措施、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采剥规程和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并做到:“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工作面未发现掏采现象。台阶三要素符合要求。防坠方面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备了安全绳,并能正确使用。该矿山能按边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建立了《边坡观测记录》档案,未发现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防坠措施和边坡稳定性符合设计要求。
矿山主要设备为装载机、挖掘机、潜孔钻和运输车辆,无其它危险性较大起重、运输、提升、排水等机械设备。生产设备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矿山运输道路路面宽度、坡度、转弯处最小曲率半径等能满足运输要求。
该矿最低开采标高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不受河流和洪水威胁。矿区地表水排泄通畅。
综上所述,清流县嵩溪启航采石场洋段建筑用砂岩矿安全现状能满足《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福建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方案》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