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荣丰活性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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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现状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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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江西荣丰活性炭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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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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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荣丰活性炭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丰城市杜市镇马岭庙,公司前身为江西荣丰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代表王荣,占地面积为150亩,主要从事食用医用活性炭生产与销售。  
					公司目前有员工65人,设有质量部、生产部、财务部、行政部等。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负责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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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朱小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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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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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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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黎余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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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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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朱小华、黎余平、王冠、占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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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朱小华、王冠、占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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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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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朱小华、黎余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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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18.10.9; 
					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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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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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情况: 
					采用磷酸法生产食用医用活性炭,设有2条转炉生产线,年生产规模为3000t。 
					评价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通过评价分析,江西荣丰活性炭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磷酸、氢氧化钠、硫酸;项目涉及的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项目不属于化工及危险化工工艺。 
					2、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与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淹溺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有害物质、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与热辐射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粉尘。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本项目单元危险性均为“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相对比较安全。在全面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件下,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2、通过定性、定量评价分析,项目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厂房布置和工艺及设备、厂内交通道路、建(构)筑物、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安全管理:①江西荣丰活性炭有限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报名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③公司按要求对项目进行了安全投入,各方面的安全设施设备较为齐全;④项目按要求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项目安全管理方面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对于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企业应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综上所述,江西荣丰活性炭有限公司食用医用活性炭生产项目应对隐患进行整改,以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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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8年10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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