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儋州城北加油站
发布时间:2019-05-3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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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儋州城北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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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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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儋州城北加油站位于海南省儋州市那东公路7公里处。加油站共有4个油罐,其中2个汽油油罐,容积分别为92#罐30m3,95#罐30m3;2个柴油油罐,容积均为0#罐30m3;油罐总罐容为120m3,折合汽油容积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 年局部修订版)3.0.9条规定,儋州城北加油站属三级加油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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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吕红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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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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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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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吕红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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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占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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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吕红转、谢寒梅、黎余平、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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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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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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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吕红转、谢寒梅、黎余平、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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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5.1~2019.5.30;
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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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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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对该项目的现场考察和对生产工艺的分析,主要存在火灾、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噪声、中毒和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生产过程中火灾、爆炸是本工程安全工作防范的重点。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18),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为汽油和柴油。
2.安全生产条件
加油站的证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要求、总平面布置、油罐区、工艺系统、消防设施和给排水、供配电和现场操作等十二项内容均符合要求。
3.评价结论
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儋州城北加油站符合经营安全要求。
4.建议
(1)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2)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加强监督检查。
(3)站内严禁火源、外来明火。
(4)站内作业人员禁止穿戴化纤、丝绸衣物,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手套。
(5)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各类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6)检测报警系统必须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7)站内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有效并放置在易于拿取的地方。 (8)在站区内应禁止电动车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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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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