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大瑶镇金盛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条件
发布时间:2021-01-05
项目名称 |
浏阳市大瑶镇金盛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条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简 介 |
||
浏阳市大瑶镇金盛出口花炮厂注册在地址位于浏阳市大瑶镇强盛村,该企业为积极响应省、市有关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的号召由原浏阳市大瑶镇金盛出口花炮厂和原浏阳市大瑶镇出口花炮厂经自愿协商后进行并购,并购后企业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仍延用原浏阳市大瑶镇金盛出口花炮厂的名称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企业下辖两个生产区:强盛生产区(原浏阳市大瑶镇出口花炮厂)和崇文生产区(原浏阳市大瑶镇出口花炮厂);主要负责人刘守先。本项目是确定浏阳市大瑶镇金盛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系统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建新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建新 |
|
报告审核人: |
占伟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建新、姚渊、朱俊 |
|
技术专家: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建新、朱俊 |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1月4日,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经过对浏阳市大瑶镇金盛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条件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确认:浏阳市大瑶镇金盛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条件项目的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过程、现存厂区内的设施、装置、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措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现状评价总结论为:浏阳市大瑶镇金盛出口花炮厂具备:组合烟花类(单筒药量<25g,C)级、喷花类(B、C、D)级、吐珠类(B、C)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其中位于浏阳市大瑶镇强盛村的强盛生产区具备:组合烟花类(吐珠组合,C)级、吐珠类(B、C)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其中位于浏阳市大瑶镇崇文社区的崇文生产区具备:组合烟花类(单筒药量<25g,C)级、喷花类(B、C、D)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