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一期一阶段)、10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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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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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一期一阶段)、
10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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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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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08日注册成立,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机关为彭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企业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建设东路东侧,法定代表人王进全,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为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橡塑保温材料、离心玻璃棉、岩棉、挤塑保温材料生产、加工、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保温材料批发、销售等。
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在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投资建设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10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项目备案中的8万吨岩棉制品项目不建设),项目于2018年9月25日取得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统一项目代码:2017-360430-29-03-025370),通过了安全条件审查,2019年7月委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10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通过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该项目分二期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4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5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包括2座炉窑、4条玻璃棉生产线,含配套酚醛树脂生产线;橡塑半成品生产线6条,橡成品生产线8条(7用1备)。
目前企业已建成了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一期一阶段)、10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一期)。橡塑制品一期一阶段包括半成品生产线3条(设计6条),橡成品生产线8条(7用1备),生产规模为年产4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当半成品不足时,由河北总公司补充,所以产能能达到40万立方米/年),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一期包括2座炉窑、4条玻璃棉生产线,以及配套酚醛树脂生产线,生产规模为5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在试生产期内,设备运行平稳,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了试生产达标的建设目标。
本项目涉及使用原辅料主要有橡胶、PVC、AC发泡剂、二甲基二硫代胺基甲酸锌、Sb2O3、氢氧化铝、滑石粉、增塑剂、防老剂、ZnO、硬酸脂、聚乙二醇、石蜡、硬脂酸钙、二辛脂、炭黑、碎玻璃、硼砂、纯碱、矿石粉、苯酚、37%甲醛水溶液、氢氧化钠溶液、尿素、天然气、氢氧化钠、18%氨水。中间产品酚醛树脂水溶液。成品为橡塑制品、离心玻璃棉。另外,分析化验室用试剂为高氯酸、盐酸、硝酸、氢氟酸、硫酸等。
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AC发泡剂、苯酚、37%甲醛水溶液、天然气、氢氧化钠、18%氨水、高氯酸、盐酸、硝酸、氢氟酸、硫酸。
本项目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但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范围,其危险化学品使用量也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规定的临界量,因此可以不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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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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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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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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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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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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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香港、王冠、占伟、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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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占伟、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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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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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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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1.12.15;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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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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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一期一阶段)、10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九江市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建设东路东侧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生产规模:年产4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5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进全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
建筑设计单位:九江市建筑设计院(建筑工程及相应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甲级))
工程施工单位: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设备安装单位:安徽富煌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工程监理单位:南昌新世纪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工程试生产开始时间:2020年9月
安全评价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通过评价分析,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一期一阶段)、10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一期),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AC发泡剂、苯酚、37%甲醛水溶液、天然气、氢氧化钠、18%氨水、高氯酸、盐酸、硝酸、氢氟酸、硫酸。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苯酚、天然气、氢氟酸;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涉及易制爆化学品高氯酸、硝酸;涉及高毒物品甲醛溶液、氢氟酸;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1)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项目不属于化工及危险化工工艺。
2、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与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腐蚀灼烫、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淹溺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毒物危害、粉尘及爆炸、噪声与振动、高温与热辐射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腐蚀灼烫、粉尘及爆炸。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本项目各单元危险性为“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相对比较安全。在全面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件下,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2、通过综合定性评价分析,项目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厂房布置和工艺及设备、厂内交通道路、建(构)筑物、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规范的要求,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规范相关的要求及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八类区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该项目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相符,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安全管理:①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③公司按要求对项目进行了安全投入,各方面的安全设施设备较为齐全;④项目按要求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项目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综上所述,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一期一阶段)、10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一期)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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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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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