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坑垅孜建筑用砂岩矿

发布时间:2021-12-2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坑垅孜建筑用砂岩矿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

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坑垅孜建筑用砂岩矿(以下简称“坑垅孜砂岩矿”)矿区位于赣州市城区190°方位,直线距离18.2km处,行政区划属赣州市蓉江新区潭东镇管辖。交通较为便利。

坑垅孜砂岩矿开采方式为山坡+凹陷露天开采,主要生产建筑用砂岩。矿区7号拐点110m范围内禁采区,110m-300m之间为非爆破机械开采区,300m以外为爆破方式开采区,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机械铲装,汽车运输

坑垅孜砂岩矿于2019年2月14取得了由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赣市行审证(3)字[2019]059号)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19]B0065号,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为了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我中心于2021年11月14日组织评价人员对该采石场进行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采石场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和采石场现状资料。根据该矿的生产工艺特点和环境条件,针对采石场生产运行过程,通过对其设备、设施、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评价报告,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工作提供依据。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邓飞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邓飞、陈浩

报告审核人:

李永辉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邓飞、陈浩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永辉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邓飞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01114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评价对象: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坑垅孜建筑用砂岩矿露天开采项目;

评价范围:矿山安全管理、总平面布置、采剥作业、开拓运输、爆破作业、供电、供风、供水、防排水、防灭火等矿山生产、辅助系统的安全设施及周边环境评价

1)平面范围:为《采矿许可证》确定的矿区范围内设计开采范围,由12个拐点坐标圈定。

2)垂直范围:+375m至+195m标高,采场已形成+340m、+320m+300m、+280m、+260m、+240m、+230m、+220m、+210等平台。其+340m、+320m+300m、+280m、+260m为安全平台,目前矿山作业平台为+240m、+230m平台。

3)本次评价不包括:矿山破碎系统、场外运输及职业危害评价。

二、评价结论

通过对各单元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坑垅孜建筑用砂岩矿露天开采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较齐全,能够满足现在生产的需要,采用检查表检查评价,4项否决项中4项全部符合,其他项得分率为91.08其安全状况达到B类矿山水平安全生产条件一般,生产活动有安全保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安全评价组现场工作结束时,对矿山存在的问题,已与被评价单位交换了整改意见,矿山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或采取了措施各生产系统符合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活动。

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坑垅孜建筑用砂岩矿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中提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安全检查表中存在问题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要求进行完善,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矿山的本质安全程度,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坑垅孜建筑用砂岩矿采用了较为成熟的露天开采工艺,矿山开釆现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矿山露天开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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