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樟树市赣江五硫化二磷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4-20
|
江西省樟树市赣江五硫化二磷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 |
||
简介: |
|
||
江西省樟树市赣江五硫化二磷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2002年3月。公司主要从事五硫化二磷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4000吨。生产过程中涉及产品有五硫化二磷,原料有黄磷、硫磺、氮气等均属危险化学品物质。
公司下设行政办公室、车间、财务、供销等部门,现有员工33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6人、生产作业人员27人)。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已参加提升化工专业学历的学习(见附件材料)。
公司近三年来,在2022年初公司使用的蒸汽改由园区集中供热,原锅炉房蒸汽锅炉停用(2021年4月间已报停),期间设置一套蒸汽发生器使用(现作为备用)。在2022年初将车间控制室搬迁集中控制室内(见图位置,已完成)等其他未发生其他变化。公司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复评,生产装置设施运行平稳,未发生一般以上任何事故。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 磷 |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 磷 |
||
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 磷、王波、王 冠、谢寒梅、倪宏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戴 磷、王 冠、谢寒梅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王 冠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2.18;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评价报告: |
|
||
企业名称:江西省樟树市赣江五硫化二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江西省樟树市大桥街办新基山工业园
信用代码:913609827363631973
法人代表:孙云辉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化工集控区)
占地面积:11000m2(约16.5亩)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06]0270号
许可范围:五硫化二磷(4kt/a)
许可日期:2019年5月14日至2022年5月13日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原辅物料、实际操作等条件分析,可以确定本公司生产中存在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容器炉爆炸、淹溺、其他伤害、噪声与振动、高温与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本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本公司产品五硫化二磷,原料黄磷、硫磺、氮气为危险化学品物质。不涉及有剧毒物品的物质。
(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7年版)的规定,本公司中无易制毒化学品。
(3)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本公司中涉及的五硫化二磷为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4)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公司所涉及的原料硫磺为易制爆化学品。
(5)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的规定,该公司涉及有黄磷属高毒物品化学品物质。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国家应急部等四部委公告[2020]第1号)的规定,本公司未涉及有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根据《关于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未涉及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本公司生产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典型危险化工工艺。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分析,本公司不构成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一)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1)安全检查表评价,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但存在有部分生产装置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合要求情况,企业已即时做了整改。
(2)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的规定,本公司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经计算距离为80m,可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等的防护距离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条件
(1)安全检查表评价,公司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可以看出生产车间、仓库的火灾(爆炸)及中毒与窒息属于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其危险性是比较高的;其他的危险、有害因素均属于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3)事故树分析评价,可知外力破坏、违章作业、安装质量、设备故障及腐蚀等因素构成了输气管线黄磷泄漏事故发生的基本因素。x1~x16的结构重要度系数最大,也就是说,外力破坏、违章作业、安装质量、设备故障是造成管线气体泄漏事故发生的最重要因素。
(4)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评价,蒸汽发生器出现有安全阀不动作、炉体破裂的爆炸故障风险等级属Ⅱ级,其他故障风险等级为Ⅲ级;变配电装置、变压器、高压油开关、隔离开关和配电屏的火灾或爆炸,电缆漏电故障属于Ⅱ~Ⅲ级,其风险程度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
(5)危险度评价法,对生产车间计算得分为16分,属高度危险;原料仓库计算得分为5分,属低度危险;产品仓库计算得分为10分,属低度危险。
(6)根据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指数法进行定量分析,本公司生产车间单元的火灾、爆炸指数为98.29,其暴露半径为32.4m,暴露面积为3296m2,危害系数0.80,安全措施补偿系数为0.76,其危险等级均为Ⅲ级,危险程度为中等。
(7)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的规定,采用危险指数法对其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计算。本公司危险程度为中等(Ⅱ),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50m。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8)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规定,本公司总体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结果得85分,为Ⅲ级(黄色),属中度风险区域。
(9)安全检查表评价,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企业对存在有的个别生产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情况,均按相关要求进行了落实整改等。
(三)安全管理现状
1、厂址与厂外居民区、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本公司所在地选址符合国家规划,与厂外公共设施、企业的防火间距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本公司厂址位于在已纳入樟树市化工产业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区范围内,符合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进行生产。
2、总平面布置
总图平面布置,建(构)筑物、道路等总体上符合规范规定,均能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本企业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工艺简单,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选用了防爆或隔爆型电机。工艺管理,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设置相应消防供水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及防护用品,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12、本公司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周边环境安全。选址能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13、本公司总平面布置、厂区道路安全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4、本公司采用成熟的工艺和设备,工艺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运行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安全范围。
三、评价结论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仓库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本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本公司对生产贮存场所、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安全生产情况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取得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达标。
5、本公司三年以来,生产装置未发生变化,未发生一般性以上生产工艺、设备、工伤等各类事故。
江西省樟树市赣江五硫化二磷有限公司总图布置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未涉及到有“两重点一重大”监督管理的内容,工艺装置现有的PLC控制系统与设计一致且正常有效;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司年产4000吨五硫化二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现役装置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2.4.20 |
下一篇:
中核晶环锆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