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尾矿库闭库工程

发布时间:2022-11-29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


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05月,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于2006年10月完成尾矿库初步设计,设计初期坝高13m(含清基部分)、堆积坝高30m、总坝高43m、总库容为103.75万m3,等别为四等库。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尾矿库位于姚安县城东面15km处太平乡老街村委会辖地。老街子村距姚安县城运距约20km。库区中心地理坐标101°27′46″,北纬25°37′96″,库区有有乡村公路与外界连接,交通较为便利

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老街子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老街子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在此基础上,按照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9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5号2009827日修订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8号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9号,200711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88号,2016年7月2日修订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号,2014424日修订,201511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87号,2018年1月1日修订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3号,20209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自200951日起施行);10、《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431日起施行);1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7月29日修订实施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21实施)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61实施)1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11日修订实施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2019年4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项目有关领导、负责同志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钱局东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钱局东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

钱局东杜达衡檀廷斌许玉才

注册安全工程师:

管自强、谢寒梅、许玉才黎余平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钱局东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2.10;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老街子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19日

项目拟建地点: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溃坝

排洪构筑物缺陷:库内外排洪构筑物因设计、施工质量以及运行管理等原因,造成排洪构筑物破坏或堵塞,使排水能力降低,库内水位急剧升高,发生洪水漫顶、冲刷坝体,造成溃坝事故。

2、洪水漫顶

防洪(排水)构筑物质量及泄洪能力是影响尾矿库防洪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是重点评价的对象之一。若防洪构筑物泄洪能力不足或由于堵塞、坍塌失去泄洪能力,将导致洪水漫顶、溃坝事故发生。

3、坝体失稳

由于坝体边坡过陡,有局部坍塌或隆起;坝面有冲刷、塌坑等不良现象;坝基下存在软基或岩溶,坝体疏松使渗流破坏不断扩大导致坝体裂缝、管涌或流土,引起坝体滑坡坍塌。

4、管涌

管涌对尾矿库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它首先会对地表水体和环境造成污染,由于它不断冲刷带走泥砂,直径也随之增大,最后可导致尾矿坝决口、溃坝。

5、渗流破坏

尾矿库初期坝或堆积坝内无排渗设施或排渗水不畅,将使坝体浸润线抬高而导致沉积尾砂呈饱和状态,导致坝体沼泽化,进而演变成滑坡事故;或形成坝面渗流、坝坡渗透变形、坝肩渗流冲刷、坝址渗透变形、坝坡塌陷、流砂、管涌甚至造成溃坝等严重灾害。因此,尾矿库排渗设施的有效性对于尾矿坝的安全稳定和避免遭到渗流破坏极为重要。

6、结构破坏

尾矿库排洪设施多为混凝土结构,结构受损、失事比例较高,应是排洪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的重点之一。

7、机械伤害

尾矿库在运行过程中使用的水泵、矿浆输送设备以及筑坝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等。这些设备在运转、装卸和检修过程中因无防护装置、防护装置不全、防护措施不当、机械故障、人员误操作或违章操作等均有可能造成碾、碰、挤、压、撞、倾覆等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

机械伤害属一般危险因素,但此类伤害涉及面广,其防范和管理也比较复杂,也应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任务认真抓好。

8、车辆伤害

通往尾矿库的上山道路过陡,路基外侧无挡车设施,雨雪天气道路路面较滑,路面破损严重,部分路段宽度不够;车辆带病作业、车辆缺乏检修、违章驾驶等易造成翻车、坠车等车辆伤害事故。

9、触电

尾矿库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用电设备都潜在着触电危险。主要表现在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没有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失效;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专业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误操作或违章作业等。易发生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绝缘破坏、接地不良等引起人员触电伤害事故。

10、高处坠落(滑落)

检查或作业人员在初期坝顶或各级堆积坝坝顶及其坝坡面上从事安全巡查、坝面维护、检测或安全隐患治理时,可能由于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缺陷、作业顺序和位置不合理、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足、思想麻痹、作业时精力不集中、违章作业等,易引发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坝体两侧山坡上均有农作物,当地农民作业时若没有提高安全意识,也有发生高处坠落的可能。

11、物体打击

作业人员在坝体上向下抛掷工具或其他物品,坝体两岸山体上浮石滚落、进入库区道路上物体滚落,砂泵房内检修设备时抛掷工具等均可能造成人员受到物体打击伤害。

12、淹溺

由于尾矿库设施和环境条件的特殊性,尾矿工在坝顶、山坡等处进行作业、巡查工作时,或在下游回水池作业时,如果无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当、安全教育不足、作业时精力不集中、违章作业、管理不善等原因,均可能发生人员落水而被淹溺的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评价结果:

通过对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尾矿库闭库各单元的分析和评价结论,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尾矿库闭库工程具备闭库的安全条件,建议在下一步闭库设计中根据本次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

提交时间: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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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尾矿库闭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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