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青原区富滩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2-12-0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西吉安青原区富滩加油站 | ||
简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09月17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2日);燃料油的销售(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烟的销售(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彩票代理销售;住宿;报纸期刊图书的零售;音像制品经营;三类汽车维修;代理收取水电公用事业费;票务代理(以上项目仅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润滑油、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化肥销售;房屋和机械设备的租赁;纺织服装、文体用品、五金、家具、建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充值卡、计生用品、劳保用品零售;车辆过秤服务;广告业务;汽车清洗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农副产品的销售;石油化工及相关工程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发布,第77号修改)等关于建设项目(工程)中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实现建设项目生产人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江西吉安青原区富滩加油站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波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谢寒梅、占伟、王波、倪宏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王波、姜萌萌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11; 主要任务:江西吉安青原区富滩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一、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青原区富滩加油站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 该加油站于2004年12月13日注册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8037697548136。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2日,登记编号:赣吉危化经字[2020]360800000002号。2021年9月18日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书:油零售证书第吉0137号,有效期为:2021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17日。 站内分为加油罩棚区、站房区、辅助房、储油罐区;站内设有92#汽油罐1台,容积30m3,95#汽油罐1台,容积30m3;0#柴油罐2台,容积30m3;油罐总容积为120m3,柴油罐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90m3,属三级加油站。加油区设置2台四枪加油机、2台双枪加油机。该站采用加油及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监控化学品辨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2)易制毒化学品辨识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3)剧毒化学品辨识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2015年]第5号)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4)高毒物品辨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高毒物品。 5)易制爆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加油站储存、经营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的内容,该加油站储存、经营的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该加油站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和有害因素高温、噪声、毒害等;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车辆伤害和触电。 三、评估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青原区富滩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成熟可靠,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辅助楼、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健全、加油站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其经营风险可接受,符合安全经营条件要求。 四、现场工作照片: | |||
提交时间: | 2022年12月5日 |
1145(已排)吉安青原区富滩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