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县凤凰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2-12-0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西吉安县凤凰加油站 | ||
简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9月2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凤凰镇凤凰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鄢传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农药零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润滑油销钙,日用胸瓷制品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化需要许可的商品),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用优涤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优车服务,衣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充电桩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广告设计,代理,电子过确服务,化么品零售,而牧渔业饲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气车零配件零售,电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家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结,针纺织品销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发布,第77号修改)等关于建设项目(工程)中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实现建设项目生产人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江西吉安县凤凰加油站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波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谢寒梅、占伟、王波、倪宏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王波、姜萌萌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11; 主要任务:江西吉安县凤凰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一、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县凤凰加油站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凤凰镇凤凰路12号。 该加油站于2011年9月23日注册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821581641622N。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2日,登记编号:赣吉危化经字[2019]360800000150号。2021年9月18日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书:油零售证书第吉0204号,有效期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7年11月13日。 站内分为加油罩棚区、站房区、储油罐区;站内设有92#汽油罐2台,容积30m3,95#汽油罐1台,容积30m3;0#柴油罐2台,容积30m3;油罐总容积为150m3,柴油罐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120m3,属二级加油站。加油区设置4台四枪加油机。该站采用加油及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监控化学品辨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2)易制毒化学品辨识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3)剧毒化学品辨识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2015年]第5号)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4)高毒物品辨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高毒物品。 5)易制爆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加油站储存、经营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的内容,该加油站储存、经营的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该加油站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和有害因素高温、噪声、毒害等;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车辆伤害和触电。 三、评估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县凤凰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成熟可靠,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辅助楼、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健全、加油站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其经营风险可接受,符合安全经营条件要求。 四、现场工作照片: | |||
提交时间: | 2022年12月5日 |
1447(已排)吉安县凤凰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