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评价对象: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坑口地下开采 评价范围为: 1)平面范围:采矿证许可范围内 2)高程范围:+231m至+275m标高范围内,该标高范围内各区段开拓中段为: +275、+3231m二个中段生产系统,其中275m中段为回风中段。 3)本安全评价报告评价范围不包括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场所、职业卫生以及矿山炸药库。 二、矿山基本情况: 名 称: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新珠村芭蕉潭 法人代表:张培东 成立日期:2005年9月22日 营业期限:至2025年9月2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钨矿开采,钨、锡、钼、其它有色金属销售(以上项目凭“许可证”经营);碎石加工。 矿山设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全矿现有从业人员21人,井下单班作业5人。 矿山现有采矿、测绘、通风、机电、爆破等各类专业技术安全管理人员5人,其中:中级工程师1人、初级工程师2人;企业职能部门:矿办、生技科、安全科、环保科、财务科、机动科等;二级单位:坑口、选厂。 企业设矿长1人,安全、生产技术、机电副矿长各1人,总工1人,安全科科长1人,另外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矿山实行矿山—工区(选厂)—班组三级管理。 三、主要生产系统 1、矿山开拓系统 1、开采移动带的范围 根据围岩稳定性以及所采用的采矿方法,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坑口矿体开采后的地表移动范围按上盘岩体移动角65°,下盘岩体移动角70°,侧翼岩体移动角75°圈定。 2、矿山开拓系统 矿山采用平硐开拓,+231m中段为主平窿,采用无轨内燃机车运输,配备了灭火器、水箱尾气净化装置,有照明灯。车辆容积约为0.7m3,载重量约为1 t。采掘的矿石和废石由拖拉机运输分别转运到选矿厂和废石场。 该坑口已开拓的中段包括:+231m、+275m中段; 1)主平窿 主运输平巷窿口标高+231m,全长约700m,三心拱断面,规格2.5m×2.4m,主要用于运输矿石、废石、材料以及人员进出及通风(进风)。 2)回风平硐 回风平硐井口标高+275m,为三心拱,规格2.2m×2m。 3)安全出口 (1)矿山安全出口 +231m主平窿口为矿井第一安全出口,第二安全出口为+275m窿口、均互相连通且与地表相通。矿山二个安全出口之间距离均大于30m,出口标高均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2)中段安全出口 +231m中段安全出口:+231m平窿口为第一安全出口。+231m中段运输巷→275m天井→275m平硐为第二安全出口。 (3)采场安全出口 采场一端设有顺路天井,另一端有先行天井,与本中段相同为第一安全出口,与上中段平巷相连的先行天井为第二安全出口,天井中架设了行人楼梯。 各安全通道及出口均畅通无阻,并设置有照明设施,可供井下人员避险。 2、采矿方法及回采工艺 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及开采技术条件,矿山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矿体。矿块沿矿脉走向布置,采场长50~60m,采场垂直高度30m,漏斗间距5~6m,顶柱高2~3m,底柱高3.5m,一般不留间柱,当连续的空采区长度超过100m,或相邻采场围岩稳定性不好时,则需留间柱,间柱宽5m,采幅1.5~1.8m,采用水泥漏斗自重放矿的底部结构。回采工作自下而上分层进行,分层高度1.8m左右,回采工作面可以是水平的,也可以是梯段形,梯段长度8-10m,梯段高度1.5-1.8m。 3、提升运输系统 采用平硐开拓,+231m中段为主平窿,采用无轨内燃机运输。平巷宽2.5m,高2.4m,车辆容积约为0.7m3,载重量约为1 t。采掘的矿石和废石由拖拉机运输分别转运到选矿厂和废石加工场。 4、矿井通风与防尘 该坑口建立了单翼对角抽出式机械通风系统。+231m主平窿为进风井, +275m平硐为回风井,构成单翼对角抽出式的通风系统。 在+275m回风平硐内安装了一台FBCZ60-No9/15型防爆轴流风机,该主扇性能参数:风量8.6~15.4m3/s,风压300~1300Pa,电动机动率15kW。主扇装有反风装置、电压表、电流表,其矿安标志32005231。主扇备用电机存放在275平巷内,现场有手动葫芦等更换电机的设施。 1、矿井通风网络: 231m平硐→+231m中段穿脉运输巷→+231m中段沿脉运输巷→冲洗采掘工作面后污风→+231m中段通风天井→+275m回风中段→主扇→地表。 矿井通风网络中设置了风门、密闭墙等控制风流的通风构筑物,主要通风构筑物详见通系统图。 2、局部通风:采掘作业面安装了局部通风机,型号FBY№4.0/5.5(II)型5.5kW共 3台,局扇配备阻燃风筒,直径400mm。 3、防尘措施 矿山井下采用湿式凿岩,对放矿处及掘进面产尘量较大处采用洒水降尘作业,溜井口设置洒水器,定期清洗巷道,具有较完善的供水系统。井下独头掘进巷道采用局扇通风。同时,工人作业时均佩戴防尘口罩。 4、检测检验 2022年7月江西华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作业面的CO2及粉尘总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2022年7月通风系统、主通风机经江西华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5、供电系统 1、矿山电源 矿山主回路10kV电源来自大余县南安变电所农网,“T”接后至矿区,线路长2km,主导线截面LGJ-50mm2。矿山在+231m平硐口附近建有配电房。设有高压开关柜一台,柱上真空断路器两组,隔离开关和跌落式熔断器各一组。矿山设备安装总容量约为190kW,设备工作容量约为115kW。 应急电源:矿山配备了一台10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 2、变、配电系统 地面配电房面积30m2,室内安装2台总电源柜、4台低压配电柜及2台无功功率自动补偿柜。井下供电采用S9- 160/10型变压器,中性点未接地,主要供电对象有主扇、+231m中段局扇、井下照明等;井下电缆沿+231m平硐井筒敷设至+231m中段配电硐室内,采用ZR-3×95型电缆;配电硐室馈出多路电缆,分别至主扇、采掘动力设备及照明用电负荷。地面用电采用一台S9-200/10型变压器,供地面空压机、地面生活及机修等用电。 井下采用~380V电压供电,变压器低压为三相三线无中性点系统;地面采用380/220V电压供电,采用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系统。 3、电气照明及保护装置 井下照明采用JM13-5KVA-380V/220V和220/36V型行灯变压器供电。运输大巷照明电压220V,作业现场和人行天井照明电压36V。 变压器高压侧均安装了过电压保护装置,防止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损坏高压电气设备。 井下低压馈出线装设了漏电保护器,可对低压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出现的短路、过流、漏电等故障进行保护。井下配电柜(箱)、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电缆金属外皮都可靠地相互联接,并接至主接地极上,其接地电阻不大于2Ω。 4、检验检测 供电系统和接地装置于2022年7月经江西华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检验,判定为合格。 6、矿山供水及消防 在+231m主平硐口附近+250m标高处新建1座贮水池,容积约200m3。供该工区生产和消防用水。由高位水池安装供水管道连接到井下各中段的工作面。主管用DN50管,分管用DN40管。 主供水管路为按要求每隔100m-200m安装一个三通闸阀。矿山在井下各休息硐室、配电房等均配备了灭火器。 7、井下供风 该工区空压机房设置在231平硐口左侧,安装了BK55-8螺杆空压机一台,技术参数:额定供气量10m3/min,额定压力0.8MPa,轴功率55kW。 主气管为50mm镀锌管,沿主平窿布置,分支供气管采用30mm镀锌管至各作业面。 矿山空压机2022年7月经江西华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检验,判定为合格。 8、井下防排水 该坑口采用平硐开拓,现有开拓井口标高均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该坑口+231m、+275m中段为平窿,中段涌水通过水沟自流至窿外; 鉴于该矿山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类型,矿山成立了防治水机构,配备了地质技术员作为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探放水队伍,配备了YT-28水平钻机一台及4-6m钻杆若干。 9、 采空区分布及地压管理 芭蕉潭坑口经过断断续续多年生产,+275m以上中段矿体已基本开采完,形成了约35622m3采空区。经现场调查,井下未见地压显现,地表无下沉或塌陷现象。 目前采空区主要采用密闭处理。 10、爆破器材存放库 矿山爆破器材存放库设在+231m平硐内西侧,设有炸药、雷管库房各一,炸药、雷管分库存放。炸药库硐室内面积为30m2,雷管库面积20m2。库内备有消防水管、消防灭火器材、防雷设施和报警装置。库内炸药直接放置地面,地面有木质地板等隔层防潮设施. 炸药库房存放量2t,雷管库房存放量10000发;库区内地面干燥,通风良好。库内照明灯均为防爆灯,接线开关和电源均为防爆型。炸药库门口悬挂有安全警示牌,铁门双锁。员工持证上岗,建立了爆破器材库领退制度和爆破器材领用原始记录。 2019年5月,矿山委托江西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爆破器材库进行了专项安全评价,结论: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坑口爆破器材库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0)、《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使用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满足炸药库房(2.0t 炸药)、雷管库房(10000 发雷管)继续使用的安全条件。 11、废石场 该工区无废石场,井下掘进废石及选厂废石用于加工建筑石料,综合利用。 12、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建设情况 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坑口已按《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的要求,进行了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并完成了备案工作。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由江西省安创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安装。2018年2月4日完成由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组织的验收。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已于2018年2月9日在大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由于矿山2020年停产至今,矿山于2022年6月初委托原安装单位对“六大系统”进行了全面检修维护,目前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正常。 四、安全管理 1、矿山工作制度及生产能力 1).工作制度 采用连续工作制,年工作300d,每天工作1班,每班工作8h。 2).生产能力 矿山生产规模:2.1万t/a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矿山实行矿长负责制,下设安全科、环保科、生技科、机电科、保卫科、财务科、矿办等科室及工区、选矿厂二个生产单位。该工区井下一班制作业,选矿厂一班制作业。 矿山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为矿长,副主任为副矿长,成员有各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行政坑(厂)长、员工代表。矿山设有安全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设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矿山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生产作业班组设有班组长,具体负责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取证情况见表2-1。 表2-1 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一览表 主要负责人 安全资格证 | 姓名:凌新军 证号:362124197801283410 发证单位: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 2022年06月15日— 2025年06月14日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资格证 | 姓名:李道友 证号:362124197403062313 | 2020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4日 | 姓名:曾繁睿 证号:360723198511163110 姓名:宋才贵 证号:362124197504143112 发证单位均为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 2021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4日 |
矿山16名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特种作业操作证,做到了持证上岗。其中爆破员5人,爆破器材保管员2人,爆破安全员3人,由赣州市公安局培训发证。 3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从上到下各层次人员、从主体生产到辅助作业岗位的全覆盖。并就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严格的奖惩考核。 2).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该矿山已制定了包括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图纸技术资料更新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尾矿库管理制度及计划外用工管理规定、设备管理规定、爆破安全管理规定、民爆器材管理规定等在内的136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执行到位。 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该矿已制定了包括采矿、掘进、爆破、支护、通风、提升、运输、选矿、动力、安装、机修、仓库等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共105项。 4、安全培训与教育 该矿安全培训与教育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每年年初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严格执行计划规定的培训对象、目标、要求、内容统筹安排教育培训。严格实施实行矿级、二级单位、班组三组安全教育制度,新职工入矿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老员工(熟练工)带徒培养后,再上岗;换岗、复岗职工先经过安全教育,再安排上岗。并且建立了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今年以来,至10月份为止,对103名新员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于2020年2月,复工复产前,对全体员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经专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了相应任职资格。 该矿山的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由相关专门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年度培训,并通过赣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种作业人员包括:提升机司机(绞车工)、通风工、爆破工、安全员、爆破器材库保管员、安全检查工、电工、电焊工等作业人员,均做到了持证上岗。其中由爆破工、安全员、爆破器材库保管员公安部门组织培训考试发证。 5、安全投入 矿山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制定了本年度的提取和使用计划,每年按照财《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按出窿矿量15元/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设备设施改造、通风防尘、劳保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采空区处理、安全标志标识、隐患整改、安全检测和评价等方面,做到了规范提取、合理使用、专款专用。2022年度计划提取32万元,2022年1-11月实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36万元。 6、工伤事故管理 该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事故、事件管理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做到了“四不放过”,并建立了事故档案。 7、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管控建设 1).日常安全检查 该矿山正常开展矿级、坑口、班组级安全检查工作,对矿山各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定期进行巡视,并建立了日常运行、检查记录,有矿级、坑口、班组级安全检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2).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该矿山下发了《关于成立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控告知及应急处置卡的通知》,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建立健全以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隐患排查分级标准、隐患闭环管理和奖惩制度。 2022年2至11月,矿山共开展安全检查18次,查出隐患69项,整改69项,隐患整改率100%。矿山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两个15天”的工作要求,将本矿山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汇总并录入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销号管理。 3)、 href="#_Toc524249756" 风险管控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依据《江西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对矿山主要设备、设施、岗位安全风险进行了辨识、评价梳理,根据矿山风险特点,全面评定风险等级,将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绘制了矿山的“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建立了主要作业岗位清单、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分级管控责任清单、分级管控措施清单和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在主要危险场所设置了安全风险公告牌,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牌、一图、三清单”。矿山绘制了地下矿山风险点四色(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分布图,设置了安全风险公告栏。 8、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合同,并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 9、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成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了兼职救护队,形成应急救援体系;配足备齐了各类应急物资、抢险器材。 修订了《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于2021年3月,经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607002021014。 五、矿区周边环境 矿区1000m范围内无铁路、高等级公路、水库、高压主干供电线路,无名胜古迹及其它工业设施,矿区300m范围无居民。 +231m主平窿窿口工业场地位于矿区南侧,有值班室、坑口办公室、维修车间、配电室、空压机房等设施。办公室、员工住房位于主平窿东南侧100m开外。上述设施均在开采移动带范围外。 相邻矿山:矿区北侧为水尾山钨矿,距离约800m,西侧与原西华山钨矿相邻,井下工程均未连通。 六、评价结论 1. 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坑口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与教育到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定期专项检查,制定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针对生产过程中的中要危险有害因素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井下安全避险系统;依法提取了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劳保用品、应急救援、隐患整改等方面;建立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伤事故和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2.针对安全现状评价提出的存在问题,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坑口认真落实整改,具体见整改回复。 3.采用安全检查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结果表明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坑口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均符合设计、运行正常,管理规范,各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持续运行、记录全面,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深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已建立运行;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坑口为安全生产条件一般,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的B类矿山。 综合安全评价结论: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坑口相关证照合法有效,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齐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经安全现状评价评分标准,其得分率82.9%,安全生产条件和技术保障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大余县华鑫钨业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