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得出: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等有关规定,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有仓储的高氯酸钾、氯酸钾、铝粉、铝镁合金粉、硫磺、钛粉、硝酸钾、硝酸钡属于危险化学品。 2、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涉及的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特殊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703号修订)(国务院令第445号),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未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20]第52号规定,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未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原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15年版)的规定,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未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判定,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未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公安部编制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辨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涉及的高氯酸钾、氯酸钾、铝粉、铝镁合金粉、硫磺、硝酸钾、硝酸钡为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对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年完整版)》对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氯酸钾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涉及的氯酸钾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5、针对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危险物质储存和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企业采取了相应安全措施,防雷设施等及时进行了校验,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和在安全监控掌握当中,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总体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程度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公司的公用工程、安全设施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企业建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置有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过培训,具有安全管理知识。操作人员培训情况正常,操作有日常安全记录,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制度正常运行。 7、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中101#仓库(乙类)、102#仓库(甲类)、103#仓库(甲类)、104#仓库(丙类)单元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的危险都属“可能危险,需要注意”,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宜春市胜安烟花爆竹原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进行评价和分级,结果为: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中102#甲类仓库、103#甲类仓库危险等级为Ⅱ级,属于中度危险;101#乙类仓库、104#丙类仓库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低度危险。 9、通过安全表检查法分析得出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在证照、制度及设备条件等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宜春市胜安烟花爆竹原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储存经营现状符合储存和经营高氯酸钾、氯酸钾、铝粉、铝镁合金粉、硫磺、钛粉、硝酸钾、硝酸钡的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