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昊光科技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储存项目
发布时间:2022-12-18
被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昊光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剧毒化学品储存项目 |
简 介: | |
江西昊光科技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深圳昊光科技投资江西信丰的高新技术产业。主要生产大功率、高导热陶瓷基片与高科技设备,所属行业类别为电子电路制造C3982。江西昊光科技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中端南路西段北侧(电子器件产业基地),法定代表人为毕小妮,统一信用代码为91360722MA35KTPR5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剧毒化学品储存(氰化金钾、氰化银钾)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22年7月22日组织评价组,对生产现场以及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对评价人员进行了工作职责分工,并编制了现场安全检查表。在委托方有关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评价组进行了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和检查,并对江西昊光科技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进行了审核、查验。在对江西昊光科技有限公司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进行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并就评价组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当场与委托方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和交流的基础上,依据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编制了《江西昊光科技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储存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永辉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报告审核人: | 林大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永辉、谢寒梅、曾华玉、刘志强、王波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 |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永辉、刘志强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18日; 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报告: |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对象:江西昊光科技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储存项目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本评价范围为江西昊光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所涉及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储存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具体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主要针对安全设施的符合性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检测,人员上岗资格以及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审查、审核,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防范对策措施;其它使用、运输操作场所、设施不在本评价范围内。若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发生改变,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仓库只储存氰化金钾、氰化银钾2种剧毒化学品,是电镀工艺用于提供金、银离子的添加剂。企业按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由具备经营和运输资质的供应商供(送)货,经过核定数量和检验质量后存在仓库保险柜内。 三、评价结论 项目安全评价结果综述 1、公司储存危险化学品项目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 2、该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3、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储存的氰化金钾、氰化银钾为剧毒化学品。 4、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为: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5、该公司的储存场所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6、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齐全,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评价结论:江西昊光科技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储存项目生产装置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2年12月18日 |
现场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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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8(终稿)江西昊光科技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储存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