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英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银坑矿区萤石矿
发布时间:2023-01-3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永安市英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永安市英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银坑矿区萤石矿安全现状评价 | |
简 介 | ||
银坑矿区萤石矿采矿权人为永安市英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银坑矿区萤石矿由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进行扩建初步设计,于2011年9月提交了《永安市英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银坑矿区萤石矿扩建初步设计》,并于2012年2月22日通过原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闽非煤设审批明字〔2012〕5号)。设计银坑矿区萤石矿共布置+500m、+470m、+430m、+400m、+350m和+320m六个中段,其中+350m中段及其以上生产系统已于2013年6月经原永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验收通过(闽非煤验审批燕字〔2013〕14号);+320m中段生产系统于2018年11月由龙岩市银丰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了《永安市英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银坑矿区萤石矿扩建项目(+320m中段)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闽)FM安许证字〔2020〕G8号,同时将原《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扩深至+320m中段,有效期至2023年3月1日。 由于多年开采,+400m水平以上已基本采空,井下通风系统需要改变;同时矿山实际巷道断面与原设计存在偏差;因此,永安市英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委托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银坑矿区萤石矿进行修改设计。修改设计主要内容为:1)将风机移至+400m水平的平硐口,并对通风系统进行相应修改;2)将斜坡道巷道巷道断面调整为2.8×2.6m,沿脉运输巷道调整为3.0×3.1m。 永安市英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深部持有一本《探矿许可证》,经过一年多的硐探施工,现硐探工程已进入+140m标高,原设计井下排水系统已不再适用;因此,永安市英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委托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井下排水系统进行变更设计,在+140m水平布置永久水仓(考虑今后硐探工程转采后可继续利用),改变原有多段排水不利用管理的方式,采用一段至地表排水方式,即今后+350m水平以下涌水全部自流至+140m标高的水仓,再排出地表。 目前银坑矿区萤石矿+400m标高以上已采空,+400m标高以上中段均已封堵,不再利用。井下共布置+400m、+350m和+320m三个中段,采用平硐+斜坡道开拓。其中,+400m中段采用平硐开拓,为矿井总回风中段,+400m中段平硐口为矿井回风硐口兼作第二安全出口;+350m中段采用平硐开拓,目前已回采结束(无采掘工作面),仅作为安全出口及回风中段(主要为+320m中段生产中段服务);+320m中段采用斜坡道开拓,为生产中段,在矿井中部(0~2号勘探线之间)布置一处回采工作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昌魁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昌魁 | |
报告审核人 | 王纪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昌魁、胡永志、黎余平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黎余平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昌魁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2.11.15~2022.11.17 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 该矿成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较健全,且能在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技术资料较为齐全。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到位,相关人员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能按要求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该矿山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各功能区域划分较为明确,只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地下爆破震动、爆破冲击波不会对地表建(构)筑物造成影响。总平面布置符合规定要求。矿山错动范围内无需要保护的重要建(构)筑物。矿山开采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该矿井开采技术资料较齐全。矿井、中段具有两个安全出口。选用的采矿方法、开采顺序、井巷支护形式及支护质量、顶板管理、防坠措施符合规定要求,采矿工艺适应矿岩的赋存条件。井巷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及施工需要。采掘系统安全性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系统,主通风机满足生产需求。矿山通风设施较为完善,布局合理。矿井供风量能满足矿井生产需要,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未超过标准规定。矿井的通风管理制度较健全,图件资料较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符合规定要求。 矿山爆破作业能按爆破说明书进行,未发现违章现象。井下无贯通作业和相邻平行作业工作面,采场上部地表无住宅区,无其它重要建(构)筑物,爆破振动、爆破冲击波、个别飞散物不会对人员及地表建(构)筑物构成威胁。爆破安全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绘制有《消防、防尘系统图》,制定有《消防防火管理制度》。矿井防尘、消防并用一套供水系统。井下没有火区。矿井防尘与防灭火系统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地面安装二台变压器分别供地面和井下电气设备用电,符合规范要求。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安装、保护措施符合要求,井下重要场所有安装通讯设施,照明设施符合要求。 矿区地表水自然排泄条件好。工业场地可自流排水。井下采用平硐+斜坡道井开拓,采用机械集中排水方式进行排水,在+140m标高设置一处水仓,配有3台离心泵。 井下采下矿石采用漏斗装矿,矿用慢速汽车运输。地面采用慢速汽车运输,运输道路的坡度、宽度、转弯曲率半径能满足运输要求。该矿山运输系统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已制定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有毒有害气体管理制度,能按规定要求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凿岩、装矿作业时主要采取湿式凿岩和佩戴防尘口罩等个体防护措施,并对粉尘作业点进行了检测,粉尘、噪声未超标。符合规定要求。 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目前已经建设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目前矿山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通讯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已经投入使用。 依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通过对文件资料的审核、现场检查、抽样调查、现场询问的方式进行评分,并核实评价期间内安全绩效,得出评价结果。 按百分制评价得分为68.3分;在评价期间(2022年1月30日至2023年1月29日)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该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及安全绩效均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要求。 永安市英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银坑矿区萤石矿安全现状能满足《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福建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方案》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3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