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甸尾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3-03-3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建水县甸尾加油站 |
项目名称 | 建水县甸尾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介: | |
建水县甸尾加油站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甸尾乡甸尾村委会新村一组大沙老树建万公路旁;该加油站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项目。 该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零售业务,经营品种有:0#柴油、92#汽油。罐容:40m³92#汽油罐×1;40m³0#柴油罐×1;柴油罐储量折半后计算罐容为:60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为三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经营正常,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加油站主要设备设施均未发生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水县甸尾加油站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组。评价组成员于2023年01月06日对加油站经营场地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并与经营单位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查阅了经营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遵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完成了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编制完成本报告。 评价过程得到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以及被评价单位有关人员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钱局东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钱局东、吴映琴、杜达衡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钱局东、吴映琴、杜达衡、谢寒梅、王波、曾华玉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钱局东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钱局东、吴映琴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3.01;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报告: | |
建水县甸尾加油站成立于2016年10月19日,该加油站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甸尾乡甸尾村委会新村一组大沙老树建万公路旁;加油站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项目。 加油站占地面积1013.92m2、总建(构)占地面积262.76m2、建筑面积183.2 m2、罩棚建筑面积208m2、站房建筑面积48.0 m2、辅助房建筑31.20 m2,站前为建万公路。 油罐区设置有防渗漏罐。罐池内布置1个40m³的92#汽油罐和1个40m³的0#柴油罐,油罐总容为80m3,储存能力为60m3(柴油折半计算),油罐区内设置埋地储油罐为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2个(FF),并设置2台双枪加油机;加油站设有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属于三级加油站。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坍塌、触电、高处坠落及其他伤害等。 评价结果: (1)该项目站内设备、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的要求。 (2)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站内建(构)筑物的防护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的要求。 (3)主要危险、有害物质有:汽油、柴油。 (4)主要危险部位有:储油罐区、卸油区、加油作业区和发、配电室。 (5)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车辆伤害、触电、坍塌、高处坠落等,应重点防范的是火灾、爆炸。 (6)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该项目正常运营或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但应注意防范周边人员无意或故意的破坏;自然条件对该站影响较小。 (8)该项目采用的安全设施可靠,满足加油站运行要求。 (9)该项目采用的工艺成熟,设备可靠,其工艺、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安全水平较高。 综上所述:建水县甸尾加油站现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具备汽油、柴油经营的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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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年3月31日 |
1.建水县甸尾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正文(终稿)修改稿2023.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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